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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 作者:贾思勰

齐民要术卷第十 扶留四九

  扶留四九

  《吴录.地理志》曰(一):“始兴【一】有扶留藤【二】,缘木而生。味辛,可以食槟榔。”

  《蜀记》曰(二):“扶留木,根大如箸,视之似柳根。又有蛤,名‘古贲’,生水中,下(三),烧以为灰,曰‘牡砺粉【三】’。先以槟榔着口中,又取扶留藤长一寸,古贲灰少许,同嚼之【四】,除胸中恶气。”

  《异物志》曰(四):“古贲灰,牡砺灰也。与扶留、槟榔三物合食,然后善也。扶留藤,似木防己(五)。扶留、槟榔,所生相去远,为物甚异而相成。俗曰:‘槟榔扶留,可以忘忧。’”

  《交州记》曰(六):“扶留有三种:一名‘获扶留’,其根香美;一名‘南扶留’,叶青,味辛;一名‘扶留藤’,味亦辛【五】。”

  顾微《广州记》曰(七):“扶留藤,缘树生。其花实,即蒟也,可以为酱。”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五“扶留”引《吴录.地理志》同《要术》。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蜀记》除脱“一”字及校记(三)外,余为个别字小差别。

  (三) “下,烧以为灰”,《御览》引作“取烧为灰”,“下”疑“取”字烂成。

  (四) 《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异物志》除“砺”作“厉”,”然”作“而”及校记(五)外,同《要术》。

  (五) “木防己”,原作“木防以”,据《御览》引改正。木防己是防己科的,缠绕性落叶藤本。

  (六) 《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交州记》同《要术》。

  (七) 顾微《广州记》此条,《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作《广志》,文字全同(只少“以”字),也许是《御览》搞错,否则是顾书因袭《广志》。

  【一】 始兴,郡名,三国吴置,故治即今广东省曲江县。吴又置始兴县,即今广东省始兴县。

  【二】 “扶留藤”即是蒟酱(见“蒟子〔四七〕”)之说,始见于下文所引顾微《广州记》。在本草书上,《唐本草》最先着录“蒟酱”,其注则称:“交州、爱州人云:‘蒟酱……苗为浮留藤,取叶合槟榔食之,辛而香也。……’此当信也。”意谓蒟酱的苗,叫做扶留藤(“浮留藤”),交州等地的人这样说,当属可信。至李时珍则确指为一物:“蒟酱,……其苗谓之蒌叶(按即指扶留藤叶),蔓生依树,……彼人食槟榔者,以此叶及蚌灰少许同嚼食之,……故谚曰:‘槟榔浮留,可以忘忧。’其花实,即蒟子也”(《本草纲目》卷十四)。但吴其浚则据其在湘、滇、粤等地所观察,认为扶留无花实,当地人只取叶裹槟榔而食,与蒟子有异(见《植物名实图考》卷二五“蒟酱”、“蒌叶”)。

  【三】 “牡砺”,即牡蛎。所谓“古贲灰”,即牡蛎烧成的灰,也叫牡蛎粉。

  【四】 关于槟榔与扶留、牡蛎灰同食的记载,文献记述颇多,如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食槟榔”所记:“自福建下四川与广东西路,皆食槟榔者。客至不设茶,唯以槟榔为礼。其法:斫而瓜分之,水调蚬灰一铢许于蒌叶上,裹槟榔,咀嚼,先吐赤水一口,而后啖其余汁。……无蚬灰处,只用石灰;无蒌叶处,只用蒌藤。广州又加丁香、桂花、三赖子诸香药,谓之香药槟榔。”外出以小盒带着,”中分为三:一以盛蒌,一盛蚬灰,一则槟榔。”所谓“蒌”,即“扶留”的异名。南宋范成大《骖鸾录》:“入桂林界,……泊大通驿。道上时见鲜血之点,凝渍可恶,意谓刲羊豕者舁过所滴,然亦怪其何多也。忽悟此必食槟榔者所唾,徐究之果然。”所谓“中分为三”的盒子,至清李调元《南越笔记》卷六还记载有“槟榔合、槟榔包”,也是中藏三物,随身取食的。

  【五】 《南越笔记》卷十五“蒌”:“蒌以东安富霖所产为上,其根香,其叶尖而柔,味甘,多汁,名曰‘获扶留’。他产者,色青味辣,名‘南扶留’,殊不及。然番禺大塘、康乐、鹭冈、凤冈头诸村,及新兴阳春所产亦美。……凡食槟榔,必以蒌叶为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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