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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盖头》 作者:裴志海

第1章 引子

  在上中学的时候,他们都说我像个小流氓,我自己也以为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毁掉了。

  我后来当了兵,先是在“红四连”当了一名步兵,接着在特种大队、“狼人”集训队,部队就像一个大熔炉,把我这块废铁炼成了一个钢铁战士,一个真正的特种兵。我非常怀念那些弟兄。那时我们有句口号:“在这里最舒服的日子永远是昨天”,每天我们都像狗一样地惨不忍睹地训练,为的就是把自己训练成一个像狼一样凶猛的士兵,一只不屈不挠永不退却的狼,集结起来就是一群狼,一群毁灭一切的狼群!我从来都不怀疑,如果有一天出现了战争,把我和这些兄弟们放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勇往直前,坚决完成在常人眼里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特战一连的潘铁军连长甚至在“爱尔纳·突击”国际侦察兵竞赛中和美军的“海豹”突击队都较量过了,不照样把他们修理了?那可是老美的标杆部队,吹捧他们英雄事迹的战争大片没少拍过。

  出租屋里冷冷清清的只有我一个人,屋外,不少光着屁股小黑狗一样的小孩在田野里追着蜻蜓玩着。我看着他们,想着特种大队,想着那些光着脑袋的特种兵兄弟,他们此时此刻在干什么呢?是在天上飞翔,还是潜伏在黝黑的海底?他们的脸色冷峻,紧绷着面孔,随时准备给敌人致命一击。想到这里,心脏突然就好像被一颗子弹击中——我也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啊。那些日子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但它们就像刻在我的心上一样,永远都不可能忘记了。我住的地方离我上班的地方很远,每天都是坐着公共汽车上下班。但有一天我突然就甩开大步跑了起来,跑了十多公里回来了,我一点都不在乎道路两边人们惊讶的目光,那会儿我感觉自己还是一个特种兵。

  这些天有些心神恍惚。

  我总是产生错觉,觉得离开那些士兵兄弟很久了,好像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我本来不是一个耽于深思的人,相反是个坐不住的人,手上的硬茧像石头一样,总想在墙壁上砸上两拳才过瘾。还有那两条肌肉绷得紧紧的双腿,看见一根柱子——不管它是水泥柱子还是木头桩子,就有一种抑止不住的冲动,想把身子跃起,在空中飞起一脚把它踢成两截。路过学校门口,突然听到有人在吹哨子,条件反射地一阵紧张,差点就突然往前面冲出去了。这都是当兵时养成的习惯。那时根本就没有时间让你坐下来像个书生一样地多愁善感地想些东西。但这段时间坐在书桌前,愣愣地看着面前的日历,想的都是我在部队里的那些事。

  日历上那些冰冷的黑白数字告诉我,我离开那帮兄弟们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了。我长久地盯着这张破旧的桌子,上面的红色油漆已经掉了很多,露出了土黄色的木头,它和我当兵时放在宿舍里那张桌子一样,都已经有些年头了。日历上黑色的字体已经变淡,像水一样洇进了桌子里面,面前模糊一片,但那些士兵们的一张张脸庞却越来越清晰,他们就像在我身边一样,大声地呐喊着,爬过铁索,跳进泥潭,泥水四溅,他们像个泥人一样向前冲着,飞快地攀越障碍,扑在地上,迅速出枪,尘土飞扬,淹没了他们,他们哒哒地射击着。我真的闻到了火药芳香的味道,闻到了他们身上散发的带着臭味的汗水味,听到了他们沉重的呼吸声,甚至是他们心跳的声音……

  他们都是我真正的兄弟。我是一个独生子,但我现在有很多兄弟。准确地说,有两百一十七名。他们和我一样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这是毛主席说的。只有当兵的才互相称呼对方是兄弟,也只有他们会把那些和自己毫无血缘的人称为自己的兄弟,并且比亲兄弟还要亲。他们中任何一个人,都会在一场战斗中为身边的战友挡住凶狠的子弹。我们是生死相依的兄弟。

  我很想念他们。

  我在骨子里仍然认为我是一名真正的军人。如果有一天,真的需要我参加战斗时,我会毫不犹豫地重新拿起枪,用我的生命来捍卫属于军人的荣耀。我从来都不曾认为我真的离开了我们这支伟大的军队。在大街上遇到一个军人,我的目光总要追着他走上好长一段路,很多时候,我都恍恍惚惚地觉得那才是自己。我现在是一名公安局的特警队队员,整天还是和枪打交道,锃亮的枪支散发出来的雄性气味让我着迷,我可能一辈子都离不开它了。这是我喜欢的一个职业。这个工作是特种大队的李大队长给我介绍的。我甚至还想,这可能是他特地为我安排的,万一哪一天部队需要我了,他就可以迅速地找到我了——尽管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

  我把稿纸摊开,开始写一封信,给我的那些士兵兄弟们。

  我这封信是写给老兵老李的。本来只是想写封信,说些闲话,问些兄弟们的情况,把那些因为思念而变得空荡荡的时间填满,它很容易让一个充满斗志的人变得空虚和无聊。我害怕这样的日子。但写着写着,泪水就出来了,我边流泪边写,像一个纯洁多情而又伤感的女子。我用手去擦眼泪,手掌粗糙,把我的眼睛弄疼了。手上布满了伤疤,有的是在击打沙袋时留下来的,有的是握成拳头在水泥地上做俯卧撑时留下的,更多的我也说不清了,那时每天都是磕磕碰碰的,每天都有可能留下一块新的伤疤。那样的日子再也不会来了。好不容易把信写完了,心情平静了许多,泪水好像也流完了,迷雾散尽,那些日子一下子清清楚楚地呈现在我的面前,就像潮水一样,它们退下去后,在记忆的沙滩上留下了无数五彩斑斓的贝壳,我赤脚走在记忆的沙滩上,柔软的沙子挤着拥抱着我的脚踝,温暖湿润的感觉一点点地渗透进来,融化在皮肤、血液和骨头里,紧紧地包围着我。我捡起一枚贝壳,它带着大海一层层蔚蓝的海风,也留着海水伤感的咸味,那些日子像涨潮了一样哗地涌到我眼前,在我面前铺展开来,一波推着一波,无穷无尽。

  我把那封被我泪水润湿的信揉皱,扔在了字纸篓里,它像一条单薄的小船,已经无法在波涛汹涌的记忆之海中行驶。我开始写小说,一个可以把记忆之海的所有贝壳都打捞上来的大船。其实我所写下的都是真实的,但我不能保证我的记忆都是准确无误的,所以还是叫它小说吧。

  我感谢我们这支伟大的军队,是它把我从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改造成了一个无所畏惧的战士,除了它,没有任何东西会有这种力量。如果你知道了我的所有经历,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化腐朽为神奇”了。

  我还是告诉你们吧,我当兵以前,是个出名的混混。

  怎么说呢?现在回想起中学时代,我总觉得像是做了一场梦。我那时的确算是一个坏蛋了,抽烟、逃课、打架,除了没有恋爱,坏学生干的事我都会干了。后来我连恋爱也谈上了。老师们对我印象都不是很好,我们班主任李建国就说过,我是一块渣子,将来到了社会上也没什么用,迟早都要被公安局当做小流氓抓起来。他们都不喜欢我。我后来在部队里转成士官后,有年回家探亲,在街上见到一个中学老师,他那时教我们体育,我体育还行,他也不用像班主任那样对我很操心,看见我就觉得不顺眼。我和他说话相对随便些,但他听说我在部队已经当上了班长,还入了党,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脱口就说:“咦,像你这样的人,在部队还变好了?”说完了才觉得有些不合适,忙加了一句:“部队真能锻炼人啊。”我朝他笑笑,没有吭声,这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的。

  那个老师说得没错,部队的确很能锻炼人。有许多在家里像小流氓一样的家伙,在部队里呆了两年,回去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但有礼貌,还很懂事。所以,很多家长都喜欢把自己不成器的孩子往部队送。但话又说回来,我们部队是用来打仗的,将来会越来越需要那些学历高的士兵。像我这样的坏学生,以后可能会很难被送到部队了。我曾经在网上看过一部很老的电影《白毛女》,里面说旧社会能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了人。当时还觉得好笑,认为这也说得太夸张了吧。我现在完全相信了,我们部队就能做到这一点,它就用短短几年的功夫,让我这个中学时不折不扣的坏蛋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士兵,让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成人了。

  我现在写着这部小说,回忆往事,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都有点不相信中学时那个整天逃课的叛逆少年是我了。我现在完全成为了另外一个人。

  最初的记忆无疑是沉重的。我真正地长大成人还是在部队里。当我成为一名真正的士兵时,我开始羞于回忆往事,也没有勇气重新走回。那时的日子像梦一样,有时我甚至觉得那个整天叼着支烟在校园里无所事事的少年并不是我,他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干什么。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坏学生的。我也不喜欢自己。心理学家说,人的大脑里有个抑制机制,有些不愉快的回忆会被有意地抑制起来,慢慢地让你忘记。有些事情你经常不去想,过些时间就变得模糊了。我就是这样,我当兵前那一年发生了那么多事情,现在想把它写下来了,却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就从那天晚上说起吧。

  墓志铭

  ——当代女诗人 阮晓星

  这里沉睡的一些人

  比别人活得更短或更久

  他们曾是父亲和情人

  儿子和兄弟

  热切地领略过青春和渴望

  如今已失去一切

  所有人都将面临死亡

  而他们接受得更积极、准确

  他们庆幸毁灭于人类之前

  因为他们是战争的种子

  ——军人  

  第一季 青春祭

  他说我是畜生

  校园外面的法国梧桐树像个伟大的哲学家一样在夜色中沉默着。我们这个县城虽然很小,但到处都是这种很洋气的树木。我真的不知道它们是从哪里来的,但我那天晚上还是很讨厌它们,我像条狗一样围着这棵法国梧桐树转了几圈,旁边的小河沟里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在半个小时前,我像条狗一样被我们班主任李建国赶了出来,他满脸通红,脸上的麻子被我气得颗粒饱满,一个个怒气冲冲地站在那里,他拉着我胳膊,像甩鼻涕一样使劲地把我甩了出来。

  那天晚上我坐在教室里,一会儿看看窗外黑乎乎的夜色,一会儿看看坐在讲台上正在看书的老师,屁股下面像扎了一根刺儿一样坐卧不安。下课铃刚响,教我们生物的杨爱华老师刚站起来,我和刘坚强就跳起来,像炮弹一样冲到了门口,一副快要把屎拉到裤裆里的样子。杨老师忙红着脸闪到一旁,主动让出道路好让我们先窜出教室。向毛主席保证,我们并不想难为她,她很温柔也很美丽,尽管她的名字也很俗,但这不是她的错。我们一向都很喜欢上她的课。我们之所以这么急着要冲向厕所,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我和刘坚强的烟瘾都犯了。

  那时我几乎一天要抽一包烟,在这方面,我可能是我们那个中学里最牛的一个学生了。我并不是觉得香烟有什么好,主要是觉得抽烟让我更有男人味,看上去真的长大成人了。

  那时连做梦都想着自己赶紧长大成人,他们能干的事情我也能干,而不是干什么都要偷偷摸摸的,恨不得自己一夜之间就长到二十岁。我现在才知道这个想法真傻,时间无可挽回地流逝了,生命也就更快地奔向它的终点。如果放在现在,我发誓我会成为一名好学生的。

  我把中学时的黄金时光全部糟蹋了。

  那天晚上,我和刘坚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厕所跑去,落叶在脚下沙沙地响着,风在耳朵边呼呼地吹着,我突然想起一句老掉牙的电影中的插曲:“爬上飞快的列车,就像骑上奔驰的骏马”,我在心里嘿嘿地笑了。这种感觉真他娘的好。如果说,我必须得喜欢学校里的某一个地方,那就是厕所。蹲在厕所没人管你,并且还能抽烟。如果有可能,我宁愿晚自习时一直蹲在这里也不去教室。

  厕所里很暗,由于我们来得早,没有什么人。刚一进去,我就“砰”地一声把门关上,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又抽出一支烟递给了刘坚强。他是我的跟屁虫。但我一摸口袋,身上没带打火机。

  我回过头来,借着外面射进来的昏黄的灯光,很有耐心地拉开一个个厕所的挡板,一个一个地搜。终于在第五个格子里看到一个家伙正在就着尿骚屎臭味津津有味地吞云吐雾,我当即眼馋得恨不得立马把他从便池前拉起,夺过他手中的香烟,然后再踢他一脚,让他滚走。

  但我还是很有礼貌地凑过去,点头哈腰地说:“兄弟,借个火。”

  那个家伙好像在黑暗中抬了一下头,口气很硬地说:“你说什么?你再给我说一遍!”

  我愣了一下,有点反应不过来,不就是借个火吗?我果断地上前一脚踢掉他手中的烟头,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神经病啊,老子就是跟你借个火,你狗日的还真有脾气?想打架咋的?”

  我准备逼着这个家伙拿出他的打火机,用完以后,直接扔进便池里。

  谁知这还没吓着他,相反还好像瞪了我们一眼,口气依然嚣张:“你们是哪个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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