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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大策略》 作者:胡适

第24章 交响乐(1)

  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

  一、汪长禄先生来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一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适”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种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象,应该格外注意一番。我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还求指教指教。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

  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做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但是我既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凑泊起来,简直是亲子的关系,一方面变成了跛形的义务者,他一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竞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我的学费,一直到我能够独立生活,他才放手。

  虽然这位朋友发了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许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他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说“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甚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但总还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

  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扯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却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当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边去。那不是和没有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的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我以为一方面做父母的儿子,同时在他方面仍不妨做社会上一个人),也得咏叹几句,“恰如分际”,“彼此兼顾”,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二、我答汪先生的信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后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

  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还账”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贷”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戴上高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

  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

  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诗。我对于这个题目,也曾有诗,载在《每周评论》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

  慈幼的问题原题《我的儿子》

  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过一句很深刻的话:“你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这三点都很扼要,只可惜我们中国经不起这三层考察。

  这三点之中,无论那一点都可以宣告我们这个国家是最野蛮的国家。我们怎样待孩子?我们怎样待女人?我们怎样用我们的闲暇工夫?——凡有夸大狂的人,凡是夸大我们的精神文明的人,都不可不想想这三件事。

  其余两点,现今且不谈,我们来看看我们怎样待小孩子。

  从生产说起。我们到今天还把生小孩看作最污秽的事,把产妇的血污看作最不净的秽物。血污一冲,神仙也会跌下云头!这大概是野蛮时代遗传下来的迷信。但这种迷信至今还使绝大多数的人民避忌产小孩的事,所以“接生”的事至今还在绝无知识的产婆的手里,手术不精,工具不备,消毒的方法全不讲究,救急的医药全不知道。顺利的生产有时还不免危险,稍有危难的症候便是有百死而无一生。

  生下来了,小孩子的卫生又从来不讲究。小孩总是跟着母亲睡,哭时便用奶头塞住嘴,再哭时便摇他,再哭时便打他。饮食从没有分量,疾病从不知隔离。有病时只会拜神许愿,求仙方,叫魂,压邪。中国小孩的长大全是靠天,只是侥幸长大,全不是人事之功。

  小孩出痘出花,都没有科学的防卫。供一个“麻姑娘娘”,供一个“花姑娘娘”,避避风,忌忌口;小孩子若安全过去了,烧香谢神;小孩若遇了危险,这便是“命中注定”!

  普通人家的男孩子固然没有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女孩子便更痛苦了。女孩子到了四五岁,母亲便把她的脚裹扎起来,小孩疼的号哭叫喊,母亲也是眼泪直滴。但这是为女儿的终身打算,不可避免的,所以母亲噙着眼泪,忍着心肠,紧紧地扎缚,密密地缝起,总要使骨头扎断,血肉干枯,变成三四寸的小脚,然后父母才算尽了责任,女儿才算有了做女人的资格!

  孩子到了六七岁以上,女孩子固然不用进学堂去受教育,男孩子受的教育也只是十分野蛮的教育。女孩在家里裹小脚,男孩在学堂念死书。怎么“念死书”呢?他们的文字都是死人的文字,字字句句都要翻译才能懂,有时候翻译出来还不能懂。例如《三字经》上的“苟不教”,我们小孩子念起来只当是“狗不叫”,先生却说是“倘使不教训”。又如《千字文》上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我从五岁时读起,现在做了十年大学教授,还不懂得这八个字究竟说的是什么话!所以叫做“念死书”。因为念的是死书,所以要下死劲去念。我们做小孩子时候,天刚亮,便进学堂去“上早学”,空着肚子,鼓起喉咙,念三四个钟头才回去吃早饭。从天亮直到天黑,才得回家。

  晚上还要“念夜书”。这种生活实在太苦了,所以许多小孩子都要逃学。逃学的学生,捉回来之后,要受很严厉的责罚,轻的打手心,重的打屁股。有许多小孩子身体不好的,往往有被学堂磨折死的,也有得神经病终身的。

  这是我们怎样待小孩子!

  我们深深感谢帝国主义者,把我们从这种黑暗的迷梦里惊醒起来。我们焚香顶礼感谢基督教的传教士带来了一点点西方新文明和新人道主义,叫我们知道我们这样待小孩子是残忍的,惨酷的,不人道的,野蛮的。我们十分感谢这班所谓“文化侵略者”提倡“天足会”“不缠足会”,开设新学堂,开设医院,开设妇婴医院。

  我们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学堂不算好学堂,他们的医院也不算好医院。但是他们是中国新教育的先锋,他们是中国“慈幼运动”的开拓者,他们当年的缺陷,是我们应该原谅宽恕的。

  几十年来,中国小孩子比较的减少了一点痛苦,增加了一点乐趣。但“慈幼”的运动还只在刚开始的时期,前途的工作正多,前途的希望也正大。我们在这个时候,一方面固然要宣传慈幼运动的重要,一方面也应该细细计划慈幼事业的问题和他们的下手方法。中华慈幼协济会的主持人已请了许多专家分任各种问题的专门研究,我今天也想指出慈幼事业的几个根本问题,供留心这事的人的参考。

  我以为慈幼事业在今日有这些问题:

  一、产科医院和“巡行产科护士”(Visiting nurses)的提倡。产科医院的设立应该作为每县每市的建设事业的最紧急部分,这是毫无可疑的。但欧美的经验使我们知道下等社会的妇女对于医院往往不肯信任,她们总不肯相信医院是为她们贫人设的,她们对于产科医院尤其怀疑畏缩。所以有“巡行护士”的法子,每一区区域内有若干护士到人家去访问视察,得到孕妇的好感,解释她们的怀疑,帮助她们解除困难,指点她们讲究卫生。这是慈幼事业的根本要着。

  二、儿童卫生固然重要,但儿童卫生只是公共卫生的一个部分。提倡公共卫生即是增进儿童卫生。公共卫生不完备,在蚊子苍蝇成群的空气里,在臭水沟和垃圾堆的环境里,在浓痰满地病菌飞扬的空气里,而空谈慈幼运动,岂不是一个大笑话?

  三、女子缠足的风气在内地还不曾完全消灭,这也是慈幼运动应该努力的一个方向。

  四、慈幼运动的中心问题是养成有现代知识训练的母亲。母亲不能慈幼,或不知怎样慈幼,则一切慈幼运动都无是处。现在的女子教育似乎很忽略这一方面,故受过中等教育的女子往往不知道怎样养育孩子。上月西湖博览会的卫生馆有一间房子墙上陈列许多产科卫生的图画,和传染病的图画。我看见一些女学生进来参观,她们见了这种图画往往掩面飞跑而过。这是很可惜的。女子教育的目的固然是要养成能独立的“人”,同时也不能不养成做妻做母的知识。从前昏谬的圣贤说,“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现在我们正要个个女子先学养子,学教子,学怎样保卫儿童的卫生,然后谈恋爱,择伴侣。故慈幼运动应该注重:(甲)女学的扩充,(乙)女子教育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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