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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十年优秀作品》 作者:新概念作文

第6章 此间少年

    于是我们就这样,地老天荒。
    章台柳
    文/林培源
    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
    ——劳伦斯
    一
    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
    时间一寸寸流逝。我忽而觉得手背冰冷,再抬起头,已见她落泪。她的眼泪如一枚铜币落地,啜泣被南来的群雁嘶哑的叫声覆盖。风大口大口地灌进来,吹散她的发髻,散开的一头秀发簌簌地拍打着后背。银簪随之掉落,跌入了漩涡盘绕的江水之中。溅起的水花迷蒙了我的双眼。
    在我成长的那段隐晦的岁月里,我时常记起这样的一帧画面。翘首以盼的女人和一无所知的小孩。他们之间难以描述的关系,使得故事从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灰,一层琥珀色一样透明的灰。而我,就是故事里的那个小孩。你所知道的,只是一颗尚未成熟的魂灵。拥有坚韧的外壳以及脆弱的心。我知道,这一切与母亲有关。
    那时候我贪玩、任性,每天纠缠着母亲。我手里握着一架纸做的风车,那是母亲送给我的玩物,扇叶是红黄蓝三种颜色。我握着风车爬上高高的木质楼梯。楼梯口的扇形窗户被推开,风吹进来。于是风车呼呼地转动,风车转得如此快,它的转动鼓动我欢腾的心,我都快看花眼了,风车形成的圆周一如那天码头江水的漩涡。
    我迷恋风车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境地,但那时我尚幼小,未学会制作风车。母亲于是用旧报纸为我裁剪,然后用钉子将扇叶钉在竹棍上。一架简易的风车诞生,我惊诧于母亲的心灵手巧,欣喜若狂地握着竹棍在巷子里奔跑,像风一样地奔跑。心极易满足。一点安慰,一句哄骗,足以令我度过无所事事的一整日。
    二
    如今我坐在青春的末尾怀恋逝去的年华。我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行在人流拥挤的校道上。我看到无数美好的同龄人与我擦肩而过,他们洒落满地的笑声。抬头可见漫天的星斗,有时候是万里无云的晴天。脖子上佩戴的长命锁从我出生那天伴随至今。随着我身体的晃动,它摩擦我的浅灰色毛衣领,发出“呲呲”的声音。我几次欲将其摘下,但母亲不让。她固执地认为,这是保佑我长命百岁的吉祥物。母亲的命令不可抗拒,这是我自幼便谨记于心的。
    那时迷恋的东西已经不是风车了。风车作为一个童年的标记遗失在时间的暗流里,现在所迷恋的,是齐整地码在书架上的那些装帧优雅的古籍,它们被时间蒙上了一层看不见的灰。《笏山记》是我甚爱的一本。潜入字里行间描述的笏山,我成了小说里面的颜少青。偏执,充满幻想,衣袂翩翩,跋山涉水。我长久沉浸在文言的世界里,几欲丧失自己的语言,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悬崖勒马,我的意识告诉我,必须这样做,抽身离开,不做任何藕断丝连的蠢行。阅读对象的迥异令我一时难以适应。而后我在长久的阅读里,如鱼得水。每天形色匆匆地出入于图书馆,像疯子一样长久地泡在阅览室里,通过长时间和大范围的阅读来填补空洞的心。需要膨胀,不断的膨胀才能使我强大。我时常觉得,阅读是一场没有期限的流放。我衣衫褴褛,满面污垢,是在时间湖里垂钓的孤独渔人。眼之所见,千山鸟飞绝。
    在食堂里排队打饭的空隙,我捧着一本杜拉斯看得入神。全然不知道打饭的阿姨唤了我好几遍,遭到白眼也浑然不觉。我在一个翘了枯燥的中国现当代史纲要的午后,邂逅了杜拉斯,然后不可抑制地爱上她。我时常念叨起她的名字——MargueriteDuras。抑扬顿挫的音节从舌尖吐出来,婉转悠扬。
    那些诗句一般短促跳跃的文字,令人如痴如醉。她的情人告诉她,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次读到这句话,灵魂为之一颤。我所了解的杜拉斯,是一个孤独的女人,她说,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书里的孤独是全世界的孤独。它无处不在。它漫及一切。我一直相信这种蔓延。和大家一样。孤独是这样一个东西,缺了它你已事无成。”彼时我尚未意识到自己的孤独。某个日落的黄昏,街灯一盏一盏照亮脚下被落叶铺满的小路。我发现自己的影子被灯光切割,它们孤孤单单地紧贴着地面匍匐。我瞬间就被俘虏了。孤独清晰得毫发毕现,孤独像睡眠一样喂养了我。
    我眼神涣散,反复咀嚼杜拉斯的箴言。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么?
    许多时候,把自己幽禁在宿舍里,敲击键盘,耳朵里充斥着大量的管弦乐,它们成为我写作时候的催化剂。他们是罂粟,是可卡因,是我的兴奋剂。我对古典音乐一无所知。我分不清大提琴和中提琴的区别。我是个非典型的音乐爱好者,我附庸风雅牵强附会虚伪至极。
    然后我尝试去写这么一个故事,故事的开头有烟雾迷蒙的码头,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颖的容颜变得模糊不清,但是她的名字,却似一个刺青,深深镌刻在我的记忆里。给我疼痛和自我凌迟般的快感。
    三
    每个人终其一生都是孤独的,唯有影子是忠实的伴侣。不管你开心还是哭泣,它坚贞不渝。颖出现在我面前,反复念叨着这样的一段话。颖的声音听起来像一块松软的奶油蛋糕。但因为混淆了太多世俗的圆滑和尖刻,她吐露的每一个字都眼滑腻至极。我一度认为,颖的出身是个可怕的秘密。在颖出现之前的每一个昼夜。我背着小小的心事,像一只蜗牛行走在时间的丛林里里。四周荒草萋萋。
    颖提着一个藤条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巷子口。她给了三轮车夫四个硬币,提着藤条箱下车。光线从她身后直愣愣地投射。将她稍显丰腴的体态裁剪出来,清晰得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看到她款款走来,那时候几乎没有人穿旗袍,可是颖却穿着,并且上瘾一般难以自拔。她的身体挡住了风,没有风我的风车就无法转动了。我的乐趣被拦腰截断。我抬头看她,没有说一句话,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表明我的抗拒,可是她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她半蹲下来,抚摸我的头。轻声问我,孩子,你知道一个叫做柳青的女人么?
    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女人的口中听说我母亲的名字,陌生的疏离感令我害怕,往常并没有人如此称呼母亲。我吓得扔下风车,掉头就跑。我边跑便喊,娘——娘——
    我的喊叫混合着凌乱的脚步声,一波一波回荡在长巷里。
    那天我一直躲在门后偷听母亲和女人的对话。说到动情处,她掩面而泣,声音断断续续,闻之悲伤,但是我什么都听不懂。闯入我耳朵里的含糊不清的几个词汇是:上海、当铺、高利贷。听到激动处我振奋不已,如获至宝。仿佛窥探多年的幽暗一下子豁然洞开。
    母亲与颖只有一面之缘。那时母亲在她家当保姆,颖待母亲甚厚。母亲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在车间里对着一帮工人颐指气使的老板娘会沦落到如今的境地。只是近十年的光景,母亲和她的主顾关系彻底扭转。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四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颖,她喜欢向日葵,喜欢文森特?凡高,时常幻想大朵大朵金灿灿的颜色,充斥视野的饱满而富有张力的金黄。我告诉她,凡高是麦田里的朝圣者,是追日的夸父,是欧洲乃至世界的伟大灵魂,生命绽放成向日葵,金黄而炽烈。“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这是她对凡高的评价。那日在石头坞广场观看《不能说的秘密》,之前看过,却骗她说没有,为的只是能和她坐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看电影,虽是在露天的广场。但有清风作伴明月相随。也是浪漫至极。逃了一晚上的书法课,我的动机因了这一举动暴露无遗。在人头攒动的石头坞广场,夜里的灯光照耀着因年轻而蠢蠢欲动的心。我和她靠得如此近,近得可以闻到她身上的馨香。我也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我要为她种植一万棵向日葵。面朝太阳,春暖花开。
    我告诉她,我试图写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小孩。
    为什么用我的名字呢?她转过头问我。
    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
    就像我喜欢她黑白搭配的衣物,喜欢她不走重复的路,喜欢和她彻夜地打电话,漫无边际地诉说着心里的隐秘。那夜流着眼泪给她发短信,后来忍不住,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滴落在枕头上面。拼命想忍住,可是无法控制。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流过眼泪了。眼泪是什么滋味?甜的还是苦的。我不知道。距离上一次,中间隔着太长的时光。无限漫长的、寂寥的、黑暗的时光。
    颖,你知道吗?那晚打电话给你,抑制不住便哭出声音来。我也不清楚究竟流了多少眼泪。原谅我这个脆弱的男人。后来你也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听得出你的声音在哽咽。话都说不清楚。断断续续。夜里很安静。除了楼梯口发亮的白炽灯,外面一片黑暗。有时候喜欢变成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想把这些写进我的故事里,点点滴滴,挤满文字的缝隙。在厌倦了由叙述技巧支撑的写作之后,危机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刺痛我的眼睛。居安思危。我需要的是将灵魂融入到文字里,就像盐融化到水中。不着痕迹。捕风捉影。我想在城堡里做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挥斥方遒。将千军万马,踩于脚下。我的故事刚开了头,却已经艰涩得难以为继。在我的故事里,我依然还是那个孩子气的、长不大的、傻傻的我。容易情绪化。极度敏感脆弱。迷恋风车转动的声音。跌跌撞撞。没有坚强到足以去保护另一个人。难以成长为一个可以面对变迁而安之若素的男人。
    五
    翌日。我见她晨起洗漱。母亲捧着一套花蓝的开襟长裙给她。她停滞了许久,最终还是收下了。我一直倚靠在门边看她,顿觉她身上散发着某些经年的古旧气息。是江南的青石板路和烟花春晓。她涂抹口红,揽镜自照脸上丝毫没有因落魄而呈现的疲惫。不怨天尤人。见我躲在一旁,便招手令我过去。她抱起我,将我放在她的大腿上,当我接触到她裸露出来的半截大腿时,我打了一个寒战——从来没有人对我做过如此亲昵的动作,就连我的母亲,也只是蜻蜓点水般,她的爱,囊中羞涩。
    父亲外出经商。几乎终年不归家。而这一段时间,我却见他奇迹般归来。我几乎认不出他了。他过早步入了衰老的光景。眼神疲惫不堪,涂抹上了铅灰的面容淡漠至极。温暖从我的世界里硬生生地抽离,在我记忆模糊的年龄,父亲将我骑在肩膀上。带我去看皮影戏。我坐在父亲的肩膀,居高临下。那时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凯旋的骄傲的将军。策马巡视。那时候我把父亲仅有的一点温存比喻成马背。多年后我忏悔,已经来不及。踏着熹微的晨光,父亲朝临水街走来。晨起的颖到井边打水,和父亲打了个照面。两个人没有对话。颖穿着单薄的睡衣。身形显得臃肿。
    那段时间,颖让母亲教她刺绣。敢将十指夸针巧。我的母亲拥有一双灵巧的手。她将潮州刺绣和抽纱的技艺融合在一起,绣出的花纹极为精致复杂。母亲的针法多平线、捻线。丝细如发,针脚平稳。她总是低头,专心在布面上穿针引线,静寂的时候,可以听见针脚穿过布帛的声音。成衣店的张裁缝雇佣我的母亲帮手。画龙点睛,这是张裁缝对我母亲手艺的评价。张裁缝在临水街上开了一家成衣店。生意兴隆。他常常步履匆忙地提着一袋衣物抵达我家,张裁缝对我母亲说,整条临水街就数你手艺精湛,客人的绸衣有了你的刺绣,真的是画龙点睛啊。说完乐呵呵地笑起来。母亲依靠这手艺,养家糊口。街坊邻居皆视母亲为勤俭持家相夫教子的楷模。我三岁时候,父亲越洋做生意,他乘坐红头船出海,背影消失在雾气茫茫的码头,消失在我们无尽的眺望里。父亲在南洋做商运的营生,所得的银元悉数投资,以扩大生意。他寄来的侨批一摞摞叠在床头。我常见母亲捧着侨批,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凝视上面的潦草的字,黯然神伤。
    颖寄人篱下,本就遭人微言,她整日无所事事更是引起了街坊邻居的猜疑。母亲说,要不你跟我学刺绣吧,也好打发这时日。她伸出玉葱一般的十指,问母亲,我能学会么?
    先学了再说。于是母亲放下案头的活,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在此之前,颖捧着一本线装本的宋词,她念道:
    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蘋洲。
    闻之,令人伤怀。
    颖的手不及母亲灵巧,常不小心扎破手指,疼得泪珠滚落。她眉头紧皱,将被针扎伤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但颖终究是聪明之人,一个月的光景,她已对潮绣技巧娴熟起来。而她所绘绣的图案,既不是大红双喜亦非牡丹月季,竟然是大朵大朵姿态各异的向日葵。金灿灿的好似烈日。母亲问她,为何单单喜欢这花?
    颖说,你知道西洋有个叫凡高的画家么?我喜欢他的向日葵。
    母亲是绝然不知凡高为何方神圣的。她摇摇头笑了。难以置信。
    那日,张裁缝见到母亲送往成衣店的几幅向日葵,恍若巧夺天空之作,叹为观止,执意要见那刺绣之人。
    六
    这一刻,我坐在黑夜里冥想关于你的种种:你敲击键盘的样子,嘴角苦涩微笑的样子。都好像夜空里突然放亮的灯盏,照亮我灰暗的生命。许久不曾让自己浸润在悲伤的海里。当你看到我满脸微笑站在天光化日之下,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心怀感激。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能够轻易闯入你的心,与你惺惺相惜。幻觉,灭失。然后是无穷无尽的黑洞,吞噬一切,毁灭一切。就像是划过天际的流星,带给你祈愿的欲望,然后撞向未知的远方——毁于一旦。这段时间,我沉眠在无休无止的虚空之中,有心无力,像一尊失去了操控的木偶。浑身瘫软。没有写下一个字。故事进行到一半便坠入黑洞里,外界的烦扰令我坐立不安。
    老省让我写一个稿子,老省是我认识的编辑,老省说要写出你能写的最好的小说。所以我开始绞尽脑汁去构思一个全新的故事。没有历史背景,人物模糊,情节俗套。故事无法进行下去,我的文字便成了无病呻吟的抒情。
    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想的,究竟站在哪个角落打量我。当你看到我站在灿烂阳光下,你不知道我一转身便会露出苦涩的笑容。一如既往,这个世界飞速流转。我只是一不小心就掉入了温柔的陷阱,然后万劫不复。是谁告诉我,这一切不过虚妄。生生不息,然后死于沉寂。我想为你唱一首温暖的歌,让她在这个冬季触摸你的心,为此,我已经掏空了所有的温存。当你坐在电脑前面,手指僵硬,却依然为我写下那些谏言。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地失败了。迷失在一个巨大的漩涡里。灵魂无止境地坠落。我试图让自己的文字温暖起来,但总让人看到冰冷。而唯有你知道,心凉了,连文字也煮成了一锅透彻的冰。一直试图剖析某些不为人知的生命,但我总是徘徊在门洞外面,遥想关于那些黑暗和白昼之间隐秘的细节。生命之于我究竟是一场盛大的喜宴还是一场浓墨重彩的表演。我所有关于想象的谎言,在不经意间被逐一击破。放逐我一个人流浪在兵荒马乱中。
    试图歃血,然后联盟。但我发现自己两手空空。
    当一个人贫瘠到无法拥有爱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你是知道的,我总是无助得像一个小孩,看着脱手而飞的风筝手足无措。我没有哭,不过砂石迷了眼。我试图在旅途中涂抹掉过去的一切。在我的世界里,有这么两种人,有一种人常驻心底,永世难忘;另一种人,蜻蜓点水,路过你的生命,然后消失殆尽。这些人,我要感激。心怀一颗真心,永远为你奏响温暖的旋律。不管我曾经路过谁的生命。始终要成为一颗耀眼的星星。一如你此刻看到的我。我独自唱着没有人附和的情歌。月光作伴,青灯作伴,流水作伴。他们说这叫曲高和寡。
    可我,一直,一直都是低吟浅唱。斟酌自己摇摇欲坠的情感。浇注一棵不会开花的树。我一直在唱着,弹拨琴弦,只有你知晓。调子从这里流淌,曲曲折折,抵达不了彼岸。
    我一直压抑自己,不让自己暴露在众人面前,胆战心惊。谁那么固执,任凭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那么天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谁说轰轰烈烈爱一场,谁说死心塌地赴天堂。一切皆是假,一切皆是虚。
    最后谁都苍老,最后谁都,心成殇,泪千行。
    七
    我潜心研究辛格,我告诉颖,我喜欢这个用意弟绪文写作的犹太人。我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意敌绪语,那样我就可以读到辛格的原著了。可是这样的小语种寻之如大海捞针。我只好放弃。1991年他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我绝然想不到十多年后我会和他邂逅,在文字的时空里,我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孩童。我用稚嫩的眼睛去捕捉灵感。可是捕风跟捉影,都只是浅尝辄止。当我读到傻瓜吉姆佩尔的时候,我的灵魂差点沸腾起来。我的感官和辛格的故事产生奇妙的碰撞,一种类似宇宙大爆炸的冲击震撼了我。小说里,傻瓜吉姆佩尔说,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我是极其同意这句话的,那段时间我终于移情别恋,杜拉斯被束之高阁。
    辛格是我叙述上的良师,他告诉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他才会去写一个故事:
    1,必须有情节和悬念,必须引人入胜。
    2,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
    3,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这个故事的人。
    我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我的小说,发现自己浅薄至极。除了遣词造句之外我一无是处。我的小说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无非从一个孩童的视角切入去叙述父辈之间的情感纠缠,沉湎于窠臼,自我陶醉。唯一符合的便是后两个条件。我瞬间产生了将其推翻重写的冲动,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苦心孤诣写下的文字。它们是我的情人,我如此恋爱它们。爱得入骨,爱得不肯放手。辛格擅长在故事里书写性爱,他说只有在性爱里人性才会显露得更加充分。那么是不是我的小说也要加入这样的元素增加噱头呢?可是故事里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小孩怎么能去讨论这些事情呢?
    八
    颖必是出自书香门第。我常见她捧一卷诗词依窗而读。那日她招呼我,抱我坐于膝头。放下手中的书。自顾念道: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母亲自幼没上过私塾,并不懂得诗词曲赋。见颖肯教我,甚是欣喜。母亲刺绣的时候,颖便给带着我穿梭时空。在颖的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韩翃的秀才。颖说,他自是痴情的男子,纵然金榜题名,不忘旧情。颖说,这是一个士子恋上红尘女子的故事。莺歌燕舞,巧笑倩兮,这些应该是故事里的情节。颖说,你知道安史之乱吗?你不知道吧,安史之乱中他从军。韩辟为书记,柳氏却削发为尼。柳氏应为它流下离别的泪。这一别就是经年,经年啊。
    颖说,都是铁蹄,踏碎这人间真情,劳燕分飞不过两行清泪。颖给我念的,是韩翃赠予柳氏的《章台柳》,颖说,你知道男人也有柔情似水的时候,所爱之人被蕃将劫去,刻骨,切肤。颖念得如此动情。字字句句。锥心泣血。她突然间哽咽,无法抑制,仿若她已于柳氏融为一体,捧金呜咽。而后她将我放下。伫立窗前,从这里可以看见临水街。颖牵着我的手,兀自念叨起我尚未认识的字句:
    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那时我并不理解大人们的爱恨情仇。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融化了的奶油蛋糕。我并不知道,这是柳氏所和的词。遥相呼应。心有灵犀。经年之后,我于词集上读到《杨柳枝》,惊叹于柳氏的才情。仿若看见她揽镜自照感叹韶华易逝。离别恨。断肠泪。
    我问颖。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颖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罢了。
    那段时间我常流连于颖的房间,听她吟咏诗词曲赋。我幼小的心灵在此得以浸润。细水长流,绕过曲折回环的岁月。
    九
    时间的铰链生了锈,这个故事一直生涩地进行着。大学生活过得差强人意。每天上课前在小卖部买一罐维他奶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习惯。这些不添加防腐剂的植物蛋白饮料被挤在瓶子里,填补我的肠胃。然后新陈代谢。我在熙熙攘攘的林阴路上骑车,与无数美好的灵魂擦肩而过。对许多事情无动于衷。在这个季节更、气温回生的时间段里,我看到无数的女生解放身体的某个诱人的部位,而男生则解放了蒙蔽已久的眼球。看与被看和谐统一。拉拉杂杂。我看到无数的背影杀手掠夺视野,生姿摇曳。见惯了短裙和黑色丝袜,开始审美疲劳。不同的香水味混淆了空气。朋友们戏称我为打字机,我想我这台打字机已经开始高速运转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惦念着颖,惦念着那个手持风车迎风奔跑的孩子。
    半夜里惊喜,我梦见颖死了,颖死的时候嘴角绽放一枚若隐若现的微笑。我还梦见孩子在哭泣,他蹲在自家门前,哭得那么伤心,好像全世界都把他遗弃了。他的风车被雨水浸湿,像一朵糜烂的紫荆花。我突然就一个哑巴一样失去了语言。我喋喋不休地重复故事的单调情节。颖说,你应该写出有气质的文字。就像《秦歌》。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文字也是有气质的。颖是如此喜欢秦歌,颖说,我能读到深入骨髓的颤抖,字里行间散发温润和湿冷。
    我喜欢的作家说,小说是灵魂的逆光,你把灵魂的一部分注入你的作品从而使他们有了你的血肉,也就有了艺术的高度。一段时间,我的脑子里塞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太多人在告诉我,他们想主宰我,控制我,想让我卑微的灵魂臣服与大地。而我负隅顽抗,想要冲破这藩篱。坠落在文字的枯井里,我是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沉湎于自我的幻想,容易满足。抬头只见满天的星光。几米告诉我,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最美丽的惊喜。我不想我故事里的人死去。我要扭转乾坤翻云覆雨做一个万能的上帝,我要我的故事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十
    父亲抵达临水街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街坊邻居议论着这个穿西装戴墨镜的男人。议论他儒雅的谈吐和丰富的阅历。父亲的越洋归来使得母亲思念的心得以慰藉。她看到风尘仆仆的男人,眼泪一下子挤出了眼眶。仿若多年积聚的悲苦被化解。那日清晨,父亲与颖相视而过,而后,他拿着一只放大镜蹲在我面前。伸出手拉着我,问道:给你这个,喜欢不?
    父亲的眼里充满渴望,渴望我亲近他。可那时我还小。尚未读懂父亲的眼神。我挣脱了他的双手。继而奔向颖。我紧紧地抱着颖,不愿离开。颖蹲下身子,替我抹去脸上的惊恐。我偷偷地转过头,瞥见父亲裂开一半的嘴角。经年之后我才明白那笑容的含义——尴尬、自责,混合着愧疚和后悔的成分。我还是钟情于我的风车,我拿着它迎风奔跑,光着脚丫,踏过临水街的鹅卵石,将岁月打磨得更加光彩照人。天空蓝得如一片巨大的琉璃,它映照着尘世的倒影映照着悲欢离合生老病死。
    “瓜藤上面两只瓜,一凋零来一开花。”那日,不知道哪个孩子起哄,临水街的其他孩子拍手高喊着顺口溜招摇过市。我蹲在门槛前摆弄父亲送的放大镜,我把手放到焦点中间。顿觉手指发烫。孩子们的嬉笑在我面前。我眯着眼睛,看到烈日下一个挂着褡裢的算命先生向我走来,孩子们围着他。像一群聒噪的蜜蜂。算命先生带一双圆形墨镜。捻着胡须。笑得诡异。我不习惯这样热闹的场面。抱起放大镜和我的风车,转身跑回了屋里。
    是夜,我躺在母亲身边。夏夜。有萤火虫飞舞着,落在天井里。茉莉花绽放,阵阵沁人心脾的香味飘过来,我看见风,一股又一股的风嬉笑着,摸爬滚打,天井是虫和花的舞台。
    颖的房间这几日总是紧闭着。母亲不让我去探望她,这让我感到失望。几日不听颖轻启朱唇诵念诗词。总令我坐立不安。母亲哄着我,不久我便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外面开始下起倾盆大雨。花香被雨水冲散。有个男人垂手而立,他耷拉着脑袋,头发沾湿纠结,一缕缕贴着头皮。我看不见他的眼睛,只听得到他在低声哭泣,像一条丧家的狗。他哭得肩膀颤抖。蜡烛投射的灯光在他身上裁剪出猥琐肮脏的形象。我见他形销骨立。长衫被雨水浸润出深色。这样的男人像极了一个游魂。颖走出房间,抚摸他被雨水淋湿的脑袋。而后招呼他进去。黑暗。无穷无静的黑暗覆盖下来。黑暗里,男人像一条贪婪的狗一样在颖身上舔。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的沉睡意味着对雨水的遗忘。可我分明看见了发生在家里的肮脏不堪的交易。然后我听见了女人的哭泣,长短不一、高低不平的哭泣听起来和萧竹呜咽无异。这声音来自我母亲。家里的衣柜被推落。餐桌被人撞开。锅碗瓢盆散落一地。唯有雨水,哗啦啦的雨水覆盖了无休无止的争吵。我看见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黑暗中,我看到两张男人的脸,一张是我的父亲,另一张则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拳脚相向。是黑夜里盲目的,类似两只狗的撕咬。旁边的女人冷眼相看。母亲不知所措地哭喊着,可是没有人理她。没有人理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我想要站起来,却动弹不得。我茫然地看着发生在雨夜里的一场荒诞不经的闹剧。哑然失声哭了起来。我的哭泣汇进母亲的哭泣。哭的双重奏助长了混乱的火焰。
    而后陌生男人被父亲掷出的花瓶砸破脑袋。哐当一声,花瓶碎裂。粘稠的血顺着他水淋淋的头发流下来。他抱头嚎叫起来,声音凌厉得让我害怕。他双手撑地,慢慢爬起,然后不顾一切,一瘸一拐冲出颖的房间。我动弹不得,他向我冲过来,我看清楚了他的脸,是张裁缝,是临水街成衣店的张裁缝。他把我撞倒,撞倒我手中的风车。我吓得尖叫起来,迅速捂住自己的眼睛。可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的风车被他践踏,成了一张皱皱的纸。碾碎了的风车扇叶沾到了他鲜红的血。雨水从天而降,将它冲刷得千疮百孔。然后不可挽救的,我的风车顺着急流的雨水,滑向水沟里。
    我的整个童年都被碾碎了。夕阳西下,天空涂抹了猩红的颜色。我梦见了自己的哭泣,梦见自己亲手葬送了风车。亲手葬送了一个五彩的梦。
    十一
    我终于还是将故事推向了俗不可耐的结局。用梦寐的形式混淆读者的视听。我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颖。在虚构的故事面前,一切的条条框框失去了作用。我乘坐了一艘没有方向和航线的船。它载着我一路航行。越过了险滩也越过了暗礁,一路劈波斩浪,终于还是靠了岸。我将这个故事送给颖,颖说,你的灵魂丢了,葬送在无止境的苦海里。永远找不回,找不回了……我捧着打印好的稿件。难以掩饰自己的失落。我盯着稿件,读到了这样的开头:
    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
    我突然难过得想哭。努力回想第一次写下这个开头的情景,可是我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了。什么狗屁灵感什么狗屁激情统统消失不见。我随手撕烂了稿件,将他们丢在校道上。我又看到了无数的美好灵魂擦肩而过。他们无视我茫然失措的表情,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步伐踩过的地方,是交织在一起的现实和幻象。我不知道是我虚构了故事还是故事虚构了我。
    我只知道我随波逐流了这么久,真的该上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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