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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代议制政府》 作者:约翰·密尔

第8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5)

  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所谓受过教育的人们都处于这种状况,甚至那些能为自己的意见作出精确辩护的人们也是如此。也许他们的结论正确,但对于他们所知的东西来说则是谬误:他们从未换位思考,把自己放置在与他们相对的人们的境地去想一想那些人会说些什么;因而,如果仅仅知道这一字的本义,可以说他们还是不知道他们自己所信奉的教义。一个教义的某些部分足以说明其余部分并将它们解释为正当,这是他们所不知的;有些考虑足以表明两个似乎彼此冲突的事实是可以互相协调的,或者足以证明在他们看来都很正确的两个理由之间应当如何取舍,这也是他们所不知道的。总之,对于那些足以转变比重,足以决定一个全面理解者的判断的真理,他们都不清楚;而要真正了解到那些真理,只有兼顾双方、无所偏重,并力图从最全面的角度来观察双方的理由的人们才可以做到。要在一些关于道德和人文的题目上得到一个真正的理解,那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甚至在一切重要真理上,即使没有反对者,我们也必须想象出一些反对者,并供给他们以技术纯熟的魔鬼辩护者所能编出的最有力的论据。

  为了减轻以上那些考虑的力量,“讨论自由”这一论据的敌人,或许又会说没有必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并且理解神学家们和哲学家们的反对或赞成其意见的一切道理。他们说,无须要求普通人能揭示一个天才反对者的所有妄言或误言。他们说,只要有一些人能够驳斥那些妄言或误言,使得所有能够把人们引向错误的东西都遭到批驳,那就足够了。他们说,一些心思简单的人,既然已经有人把反复传授真理的明显依据教给他们,那就可以把一切剩下的事情托付给权威人士;他们既然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去解决提出的每一个难题,就大可去安静休息,反正那些训练有素的人已经或者能够对已提出的一切难题予以解答了。

  对于这个见解,让我暂且让步到那些在理解真理(伴随着信仰真理)的数量上最容易感到满足的人们所达到的极限;即使如此,赞成“讨论自由”的论据也并没有就此削弱。因为这个说法也承认:人类应该有一个理性的保证——对于一切反驳已经给予满意的答复;既然如此,倘若不把需要的反驳说出,它们又怎能得到答复呢?反驳者倘若没有机会说明答复没有让人满意,又怎能知道回答不是令人满意的呢?即使公众没有必要,至少哲学家和神学家总有必要使自己熟习那些难题,并且必须能够在让人感到困惑的情形之下认出它们;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该把它们自由地陈述出来并且将它们置于全面观察之中。对于这个麻烦问题,天主教有自己应付的办法。它把人们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能够直接接受它的教义的,另一类是必须靠间接的信赖来接受它们的。

  诚然,对于二者都没有在接受什么这一点上有所选择;但是教士们,为了辩驳反对者的论证,就得到允许并受到奖励去认识那些反对的论据,因而可以读到异端的著作;至于不以此为业的俗人,除非有特准,否则就很难得到这种机会。这条规定承认了关于敌方情况的知识对于宣教者是有益的,不过它又想出与此相辅相成的办法——不让世界上其他人也知道这个;这样就给了所谓“选士”比一般普通人更多的精神教化,虽然不是更多的精神自由。当天主教用了这个策略之后,就成功地得到了其宗旨所要求的精神方面的优越地位,因为无自由的教化固然永远不会造就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心灵,但是能造就一个在乡村巡回法庭上就一桩案而进行辩护的聪明的辩护者。但是在信仰新教的国度里,这种解救办法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新教徒至少在理论上主张,选择一个宗教的责任必须由信徒自己承担而不能推诿在传教士身上。再者说,目前,如果把学者所读到的著作对其他人封锁起来,这是不切实际的。如果要让人类的传教士认识到他们所应当知道的所有东西,就必须让所有东西得以自由地写作并发行而不对其施加任何约束。

  进一步讲,在假定公认意见都是正确的这个条件之下,缺乏自由讨论的危害如果仅仅是使人们不能知道反对意见的依据,那么可以说这是知识上的而不是道德上的危害,就“意见对于品性的影响”这一点来说,这无损于意见的价值。但事实是,在缺乏讨论的情形下,不仅意见的依据被遗忘了,就连意见本身也常常被忘掉。在这种情形下,表达意义的字句就不再提示什么概念,或者只提示它们原来所用来表达的概念的一小部分。如果活生生的信仰和鲜明的概念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将只有一些陈套的词句;如果说还有什么意义部分被保留下来,那也只是意见的表皮和外壳,其精华早已尽失。在人类历史中不乏为这种事实缺乏而充斥的巨大篇章,要对其加以思考和研究,而且越认真越好。

  对于这一点,几乎一切道德教义和宗教信条的发展都对其进行了说明。那些信条和教义对于其创始人甚至他们的嫡系弟子来说,必然充满着意义和生命力。只要使它们即使在劣势中也能持续下去,人们对它们的意义的感觉,就不会减弱,甚至还会把它阐发到更加充分的意识当中。结果,它不是在得势时被泛化,就是停滞不前,而只保持已得的阵地不再进一步发扬。一旦这两种结局之一显而易见的时候,关于这个题目的争论就懈怠了,并且逐渐趋于消失。于是这个教义就取得了一种新的地位,即使不算是一个公认的意见,也可以算是意见中得到认可的派别之一;而主张它的人们一般而言也只是承袭了它而不是从内心采纳了它;至于这些教义由此及彼的转变,此时也已成为绝无仅有的例外了,因而在宣称者的思想当中也就不占有任何地位了。

  这时,他们已不像起初那样时刻保持警惕,而是争取让世界投向自己;他们已经陷入一种默许妥协的状态,既不听取反对他们的信条的论据(他们只要忍得住),也不用有利于那个信条的论据去反驳异议者(假如这种异议者存在的话)。从这时起,通常这种教义的活力就开始衰退了。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信条的宣教者悲叹地说,要想使信徒心中对于他们在名义上承认的真理保持一种生动的领会,如果能通过情感而真正支配行为,那就太困难了。

  当一个信条还在为其生存奋斗时,那么这种困难是不会引起埋怨的:在那时,即使是一些较弱的斗士也都知道并且会深刻地感受到他们为什么而奋斗,也知道并且了解它与其他教义有什么区别;在每个信条存在的那个特殊阶段,都可以看到有不少人曾经把那个信条的基本原则体现在思想的各种形式上,会把那些原则的一切重要含义加以量度和考虑,也会体验到那个信条在品性方面的充分效果,那是对于那个信条的信仰在一个被它彻底浸透的心灵中所应当产生的效果。

  但是,一旦那个信条变成了一个仅仅是承袭的东西,而人们之所以接受都是出于被动,就是说,一旦心灵不复被迫的时候,就有一种逐步前进的趋势会把这个信条(除了一些公式之外)的全部东西都忘掉,或者对它只存在一种淡漠而麻木的同意,仿佛接受它既是出于信赖也没有必要把它体现在思想之中或者以亲身经验来加以考验;直到最后,它终于变得与人类内心生活几乎完全没有联系了。于是就出现了当今世界在这个年代里经常出现以至于形成多数的这种事情:信条仿佛是存在于人心之外的,而其作用只在于把人心硬化和僵化起来,以挡住那些给人性更高部分的一切其他的影响;其力量只表现为不允许任何活的和新的信念进入人心,而其本身则除了作为一名哨兵监守心脑使其空虚之外,别无任何其他作为。

  实际上,本来最能深入人心的教义会在人心中成为死的信条而不会在情感中、想象中或者在理解中得以体现,这种情况会达到什么程度,可以用多数基督教信徒如何对待基督教教义的情形作为范例。这里所说的基督教,是指像一切教会和教派所描述的那些东西,即在《新约》当中书写的大部分格言和训条。那是所有自称基督徒者都视为神圣的,并被当做准则予以接受的。可是,并不过分地说,在一千个基督徒当中也不一定能有一个真正参照那些准则来指导或者考验他的个人行为。他在个人行为上所参照的标准就是他所属国家、民族、阶级或者他所担任的宗教职业的习俗。

  于是他一方面有一套道德的格言,他相信那是由一个绝对正确的智慧赠与他的一些管治规则;而另一方面,他又有一套日常生活上的判断和实践,其在一定程序与某些格言相符,而与另外一些格言就不符合了,甚至与某些格言相冲突对立,而就整个来说,则是介于基督教信条和世俗生活中的二者利害之间的一种协调。他对于前一套标准予以崇敬,而对后一套标准,他付以真正的实践。一切基督教徒都会确信,上帝所赐福的人是穷人、贱人和被世人鄙视的人;他们都确信,富人进入天国的难度比大象穿过针孔还要大;他们都相信,他们绝对不应指神宣誓;他们都确信,他们不应加以裁判,否则他们自己就应受到裁判;他们都确信,他们应当爱邻如爱己;他们都确信,他们不应当顾虑明天;他们都确信,倘若有人要拿他们的外套,他们就应把自己的上衣也送给他;他们都确信,倘若他们要成为善人,就应当卖光自己的一切并将所得散发给穷人。他们说他们确信那些事情,这不能说明他们不真诚。

  他们的确确信那些,正如同人们确信自己所经常听到赞颂而从来没有讨论的事情一样。但是如果从一个活的信仰如何约束行为这个意义来说,那么他们所信仰的那些教义只不过是达到他们的目的并起到作用的那一点。如果在那些教义在其完整无缺的情形下,他们以之攻击敌人,则是大有用处的;如果有人做出了他们认为可以表扬的事情,也要(在可能的时候)把那些教义搬出来作为理由,这更是不用说了。但是假如有人竟去提醒他们说,那些格言还要求他们去做连想都没有想到的无数事情,那人将一无所获,只有被划入那种好胜于他人而不合众意的角色行列罢了。这就是说,在普通的信徒那里,教义没有根深蒂固,在他们心中教义并不能成为一种力量。只是对于那些教义的声音,他们有着一种习惯性的敬意,也没有字面所指事物的感受,也不能够迫使心灵把那些事物吸收进去,并使得它们符合于公式。总之,当涉及行为的时候,他们就病急乱投医,随便找个人来指导他们要服从基督到什么程度。

  但我们可以确信,在早期的基督徒那里,事情并非这样。假如事情曾是这样,那么基督教也绝不会由几个被鄙视的希伯来人(Hebrew)组成的一个隐晦的教派扩展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前,当他们的敌人说到“看那些基督徒如何彼此互爱”的时候(这句话现在大概不会有人再说了),他们那时对于自己信条的意义无疑是有着极其深刻的感受的,而以后就大大削弱了。大概主要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因此现在基督教在扩张领域方面就取得了很少的进展,而在十八个世纪之后还几乎仅仅局限在欧洲人和欧洲人后裔的范围之内。

  现在,即使是严格的基督教徒,即使是那些对于教义比一般人认真得多、对于若干教义的意义也比一般人认识得多的人,在他们的心中,比较活跃的一部分教义通常也只是喀尔文(Calvin)、诺克斯(Knox),或者那些在性格上与他们自己相近的人物所讲的东西。至于耶稣本人的话语,在他们心中只是无所谓地并存着,其产生的效果也不过像去聆听一些温和可亲的语句所产生的效果一样。说到“为什么作为某一教派所独有的教义要比一切公认教派所共有的教义能够保留更多的生命力”,“为什么所从事传教的人们要对后者保持其意义的深刻性就感到更困难”,这无疑有许多理由;但确定的一个理由是,凡是独特的教义都会遭到很多诘难,都必须比较经常地在反驳者面前公开地为自己辩护。而一旦到战场上,在已经没有敌人的时候,无论是教者还是学者,就都到他们的岗位上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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