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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十年》 作者:李幺傻

【第三章:暗访血奴群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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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车站广场边的屋檐下等候了三天,血头终于出现了。

其实,在没有和血头对话前,我已经知道了他身份可疑。他每天都会在我的面前出现几次,来来去去,装着不经意地望我几眼,而每当我们的视线相遇时,他就赶快闪开,装着若无其事地望着远方。他的穿着很普通,夹克衫黑西裤黑皮鞋,留着寸头,我无法知道他的职业,但从他的举止中看出来,他绝对是一个可疑人物。

他不找我谈话,我就一直装着没有发现他。

两天来,我们好像都在考验对方的耐心,看谁最先撑持不下去。第三天早晨,他终于忍不住了,他蹲在了我的身边,向我要打火机点烟。我替他点着了香烟后,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烟后,问我为什么睡在火车站。我谎称来这里投奔老乡打工,但是老乡一直没有联系上。那时候我还没有手机,我只有一个数字传呼。那时候的一个手机上千元钱,几乎等于我一个月的工资。我要积攒工资来还债。

他又问我从哪里来的。我说来自河南。河南人是中国的吉普赛人,他们吃苦耐劳,足迹遍及全国,在我出生的那个小山村里,就有好几个来自河南的手艺人,他们在村庄里入赘做了女婿,我跟着他们也学会了河南话。

我接着说,来到南方好几天了,身上的钱也快花完了,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现在想买张车票,钱都不够了。他说:“给你介绍个工作,想不想去干?”我装着惊喜地说:“当然愿意。哎呀,大哥你真是我的衣食父母啊。”

他说,他开有工厂,工厂在距离这里上百里的一个县城里,工作很轻松,“几乎就是坐着收钱。”

“大哥是说做会计吧?”我装着不解地问,“我可不会算账啊。”

他笑了笑说:“和会计差不多,但不用你算账,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抽完了那根烟后,他就起身离开了,我背着蛇皮袋子,晃晃悠悠地跟在他的后面,我不知道他会把我带往哪里,也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在等着我。我隐约感觉到,他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血头。

他买了两张车票,车票的价格80元。而80元的车票,在我出生的那个省里,足以从省城坐到全省任何一个地方。这次,我又要和报社失去联系,而我去往的,是一个更加陌生更加遥远的地方。

那趟长途汽车一直行驶了四个多小时,南方地势平坦,和北方的道路完全不一样,长途汽车行驶在南方的旷野上,就像一叶扁舟行驶在万顷碧波的水面上,轻快而平稳。透过车窗,我看着窗外的风景,感觉到南方确实很富裕。北方的村庄都是低矮的房屋,而南方村庄是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楼房。北方的乡村道路上行走的是牛车和马车,而南方则是疾速而过的小轿车。北方的村庄上空飘荡的是袅袅的炊烟,而南方则是工业烟囱冒出的烟雾。北方的麦田里是农民挥舞镰刀的汗涔涔的背影,南方的稻田里突突奔走着联合收割机。南方的农村比北方农村至少要先进50年。

四个小时后,我来到了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里,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村子属于和省会城市完全不同的地区。这里距离省会城市足有200多公里。

引领我的那名男子站立在一幢楼房门前,吆喝了一声什么,从里面出来了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他留着黑白夹杂的短髭,将我带进了这幢三层楼房里。

我将要在这个完全陌生的楼房里,开始自己一段完全陌生的生活。

发布日期:2009-8-2011:59:58☆

我走进楼房,突然惊恐万状,一楼的过道上拴着三只身躯高大威风凛凛的恶犬,每只恶犬都有小牛犊那么大。它们吐着血红的舌头,圆睁着眼睛望着我,舌头上的唾液一滴滴落在地上。它们向前弓着身子,拴在脖子上的皮条几乎要被崩断了。它们嘴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声音就像闷雷一样在这幢楼房里回荡。小时候在农村生活,我对狗有了一些了解,那些长声嘶叫的狗往往色厉内荏,而这种闷声闷气的狗才是最厉害的,它们像狼一样,一张口就咬向咽喉。我不知道这幢楼房为什么会养这么多只恶犬,难道楼上藏着不愿让人知道的秘密?很多天后,我才听一位血友说,这些狗每天都吃不饱,为的是随时保持杀气和攻击欲望。

黑白夹杂的短髭喊了一句什么,三只恶犬都退后了,让出了中间的过道。我胆战心惊地穿过去,跟着短髭走上楼梯。二楼的几间房门都打开着,每个房间里都有七八个无精打采的男人,他们有的躺在双层木板架子床上,有的懒洋洋地坐在地上打哈欠,还有的围成一堆在玩扑克。我又跟着短髭走上三楼,三楼的人能少些,但是一个个看起来都神情萎靡,好像一副还没有睡醒的样子。短髭带我走进了一个房间里,指着一个木板床位说:“你以后就住在这里。”然后,独自离去。

房间里还有一个少年,他正坐在床板上望着窗外,看到我走进来了,只默然地看了一眼,又回头眺望远方。远方是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然而,这间房屋的窗口钉着粗粗的铁条,就像监狱一样,少年只能透过铁条在远方的风景里神游。

少年的眼神很忧郁。

这是什么地方?这些人是干什么的?这里是不是传销的大本营?我想问少年,可是看到少年忧伤的神情,我又住口了。可能,他知道的并没有我知道的更多。

我铺好床位,发给了少年一根烟,少年双手接过去,然后猛吸一口,仰起头来,眯着眼睛,一副很陶醉的神情。烟雾一缕一缕地从他的鼻孔吐出来,他幸福地摊开四肢,喉结上下滚动。真想不到,这个少年居然是一个资深烟民。

少年说,他也是今天才来到这里,只比我早几个小时。他不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他是在捡拾垃圾的路上被两个男人带到了这里。

少年的老家在云南。

这幢大楼里一定掩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想关上房门,却发现这些房间根本就没有门。

既然来到这里,就不管那么多,这些秘密以后都会慢慢揭晓的。我向窗外望去,看到这里是丘陵地带,这幢大楼的附近还有几幢房子,再远处还有一座村庄,此刻,村道上还有模糊的人影和车影经过。阳光照射在窗外一棵不知名的大树上,把斑驳的树影投射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几只鸟隐藏在枝叶间竞相啼鸣,声音又脆又甜。和我暗访过的那个帮主居住的窨井不一样,这里是阳光照射的地方,这里人烟稠密,他们不会对这么多人下毒手,他们也没有剥夺我们生命的理由。

我躺在床上,从背包里拿出博尔赫斯的小说在看,这个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的小说实在是对我们智力的挑战和考验,他的小说晦涩难懂,却又意境幽远,你只能像咀嚼橄榄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你才能读出其中的韵味,而且,你每读一次就有一次的收获,每一次的收获都不一样。阅读他的书籍,就像拿着一个魔术中的方盒一样,每打开一层,就有一个发现;再打开,又有新的发现;你永远无法知道它的内核是什么,是什么宝藏。有人说,作家的书籍是给读者看,而博尔赫斯的书籍是给作家做。博尔赫斯是作家的老师。

看了还没有两页,楼下突然响起了一声大喊:“开饭了。”

立刻,楼梯间想起了杂沓的脚步声,还有人兴奋的叫喊声。我和少年也走出房屋,来到了二楼,却发现二楼的楼道里站满了人,自觉地排成两行,在中间留出一条过道。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碗筷,只有我和少年的手中空空荡荡。

二楼最里间是厨房。

人群中一片吵杂声,说话声,叫骂声,像煮滚了一锅粘粥,又像刚刚打开了鸟笼,突然,从一个房间里传出一声威严的咳嗽,人群立刻变得静悄悄,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发布日期:2009-8-2016:23:07☆

楼道里出现了一个光头,头皮铮亮发黑,就像生铁铸成。光头肌肉很发达,就连脸上也是肌肉饱绽。那时候还是春季,天气还不很热,而光头穿着一条坎肩,露出膀子,下身着短裤,小腿上毛发杂乱。光头大概刚刚睡醒,他边走边打呵欠,伸着懒腰,向上摆动着双臂,双臂上的肱二头肌像小老鼠一样乱窜。这种形象让我想起了《水浒传》中的镇关西和泼皮牛二。

光头穿过楼道,也穿过所有人敬畏的视线,走进了厨房里。我悄悄地跟在他的身后,看到他从碗橱里取出一个大号的搪瓷盆,径自拿起炒勺,在饭锅里挑挑拣拣,将自己喜欢的饭菜盛在搪瓷缸里,然后端着离开了。

一直到他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这幢楼里唯独他的房间是有房门的。其余的人看到他进了房间,才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伸出手中的饭碗,厨师拿起饭勺,给每个饭碗里盛上饭菜,有人嫌少,不愿意离开,厨师就用饭勺狠狠地敲击他的饭碗,他只能撅着嘴巴低垂着头无奈离开。

这些人中,年龄最大的足有50岁,而最小的仅有十几岁。

我不知道他们是血奴还是传销。因为此前我暗访过传销,曾在一个传销窝点卧底一个礼拜,他们的组织方式和组成人员与这幢楼房里的人很相似,他们是一群乱糟糟的老鼠。

我和少年没有饭碗吃饭,只能看着别人端着饭碗大口大口吞咽。终于,饭堂里没有人了,我走进去询问厨师,厨师从案板下翻出两个搪瓷碗,碗里残留着不知什么年代的饭渣,已经发生了化学反应,变成了绿色。我们把搪瓷碗冲洗干净,将剩下的饭菜刮出来,放进搪瓷碗里,几丝红萝卜,几根咸菜,几片包菜,再有一小勺米饭。

我们端着饭碗走进自己的房间。

我吃不下去,我的眼前一直出现饭碗里那堆像大便一样的绿色东西,那是什么,那是谁留下来的,这个人有没有肝病或者别的什么传染病,我心中惶恐。而那个少年一直吃得很香,他埋头在饭碗里,等到再抬头的时候,嘴角沾着几颗米粒,而饭碗已经空了。

过了几分钟,从门外走进了一个20多岁的男子,大拇脚趾上挑着拖鞋,走路一摇一摆,就像一只寻窝下蛋的老母鸡。他走进了房间里,没有看我们一眼,叉开双腿,坐在了床板上。然后,他以一种老江湖的口吻问我们:“哎,过来,都是哪里人?”他说话带着浓重的河南口音。

我陪着笑,赶忙敬上了一颗烟。他用两根指头夹着,看了看香烟牌子,然后别在了耳朵上。在来这里之前,我为了冒充河南人,专门买了一盒四元五角的河南出产的红旗渠香烟,放在口袋里,以备打点各路“神仙”。

我说:“我是河南洛阳的。”

他认真地看了看我,又以江湖大佬的口吻说:“这里很多河南人,都听我的,你们以后就跟我混吧。”

我小心翼翼地问:“这里是做什么的?”

他嘲弄地看着我:“做什么的?卖血呗。每天吃了饭什么都不干,就等着老大招呼,隔上几天就坐车去外面,卖了血分钱。”

他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惊心动魄。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就有这么一群人,每天吃喝,养足精神,然后卖血;卖血得来的钱,再买食品,再次吃喝,再次卖血。就这样周而复始,把自己当成了一架产血机器,生命不息,卖血不止。可是,人体的精血能够经得住这样的折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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