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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要读心理学大全集》 作者:牧之

第52章 离婚:婚姻触礁了

  往日为爱难舍难分,今日为何反目成仇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结婚一向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大事。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迁。

  据国家民政部统计,2009年,全国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有246.8万对,比2008年增加了19.9万对。

  另据广东省近年的一项不完全统计,在离婚家庭中,因夫妻双方无法沟通、感情冷漠离婚的占60%左右,第三者的出现占近20%,其余20%为性生活不和谐、夫妻社会地位悬殊等。此外,离婚家庭中,有70%左右由女性主动提出离婚;处于35~39岁的女性离婚率名列所有年龄段的“榜首”,比10多年前增长2.6倍。

  专家指出,离婚手续的简化、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两性观念的变化是离婚率高涨的重要原因。现代人对婚姻的永恒观念变淡,诱惑也越来越多。

  我国目前离婚现象呈现出下述几种特点:

  1. 婚姻“杀手”:第三者插足

  案例:王女士是一家医院的党委书记,丈夫是该院的麻醉师。结婚20多年,双方感情还说得过去,20多岁的儿子也已工作。但后来,王女士发现丈夫和他办公室年轻的女医师发生了关系,离婚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分析:当老婆的脸越来越黄,自己的位置却越来越高,很多男人往往会“偷食”。另外,以前大家生活的圈子很小,提供对比和选择的机会小,当今的信息世界更宽广,身边的诱惑也多了起来。当生活的压力、对理想异性的渴求超过道德的界限时,外遇也就不可避免。

  2. 35岁离婚群:生活琐碎,激情消退

  案例:严先生今年36岁,去年他和结婚七年的妻子领了一纸离婚证,很多同事都很愕然,平时恩爱的夫妻怎么会走到尽头?严先生表示,当初热恋的激情经过七年的婚姻生活已经不复存在,对生活的抱怨和彼此的不信任越来越多,琐碎的生活、感情的冷漠、无休止的吵架让婚姻最终成为明日黄花。

  分析: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当前35岁左右离婚的夫妻显着增多,甚至已经成为一个“35岁离婚群”。离婚的原因纷繁复杂,但感情冷漠导致婚姻无法维持占了其中的60%左右。

  专家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男女地位的越来越平等,人们对婚姻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结婚七八年后,爱的激情逐渐消失,生活的烦恼、抱怨、猜疑和歇斯底里,即所谓“七年之痒”的出现,使婚姻已经不能成为双方心理文化的共同体,好聚好散也就成了现代婚姻的主流。另外,35岁正是夫妻双方事业生活压力最大的时候。在此环境下,夫妻对彼此的要求也随之升高,使男女双方在家庭内的男女角色扮演上出现错位,“顾得了事业顾不了家”,期待和现实有了落差,争吵就多了,婚姻也就亮起了红灯。

  3. 新新女性:“超脱”婚恋观

  案例:陈女士属于当今大中城市中“闪婚”族之一。按照她的说法,结婚本来就是一纸文书,对于感情不能产生实质性作用。当觉得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时她会很干脆地选择分开。她还觉得,如果合适,一夜情也是可以接受的。

  分析:网恋、一夜情、“闪婚”等现象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较多,主要集中在年轻的白领阶层,新新女性尤多。专家认为,这是由这个阶层的一些特质所决定的。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上升后,她们经济独立,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不再通过婚姻依赖男性。很多新新人类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更多的是一种个人行为,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快结快离,互不拖累。专家估计,随着社会变迁仍在继续,白领阶层也在扩大,网恋、一夜情、“闪婚”等现象有增加的趋势。

  4. 隐性离婚:孩子大了,人也该分了

  案例:一位结婚多年的男士不久前终于与妻子办了离婚手续。他说,夫妻貌合神离多年,以前嫌离婚手续太繁琐,又不愿去法院打官司,现在双方谈好了,离起来也方便。此外,还存在另一类的“任务型”夫妻,虽然双方已经过不下去了,但私下协议等孩子读完大学后再离。

  分析:所谓隐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家庭内部分居,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如财产、孩子、手续麻烦、不想为人所知等,双方没有履行法律上的离婚手续。这种现象在城市中尤为多见,以中年家庭为主。

  离婚是刀,划破心灵伤痕千万条

  所谓离婚,是指从法律上解除夫妻的婚姻关系。有很多人把离婚看成是旧生活的彻底结束,是心灵痛苦的彻底解脱。其实,虽然通过离婚割断了婚姻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痛苦就此消失,离婚给有关当事者带来的心理冲击是不可忽视的。

  1. 离婚带来的痛苦心理

  婚姻的破裂,通常伴随着感情的痛苦和必须面对的家庭残缺不全的现实。离婚之后,经济收入减少了,只能靠一个人维持以前靠两个人共同维持的生活;其次,家务负担翻番,特别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既当爸又当妈,万分艰辛;再次,许多基本欲望无法满足,如没有了感情交流、家庭温暖,没有了性生活等等。种种重压之下,离婚者常与痛苦为伴。

  2. 离婚带来的仇恨心理

  虽然大多数离婚的受害者都想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但事实上,摆脱离婚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是十分困难的。离婚的不幸经历已经深深地烙在了他们心里,遇到“阴天下雨”,心理“伤口”还会隐隐作痛。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往往会鄙视、憎恨背叛者和那个第三者,一旦难以控制而爆发,形形色色的暴力悲剧可能在所难免。

  3. 离婚带来的自卑心理

  对于被动离婚者来说,婚姻破裂往往是一次不小的人生打击,可能导致自卑、自暴自弃的心理障碍。被配偶抛弃难免成为人家的谈资和笑柄,而且离婚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孩子,于是他们在家庭破碎的巨大痛苦和心灵创伤之中产生了自卑感。长久在自卑的重压下生活,人的心灵会扭曲,会感到万念俱灰、一蹶不振。

  4. 离婚带来的孤僻心理

  离婚者往往对自己离婚的事情讳莫如深,生怕勾起痛苦的回忆。他们难以做到也不愿意与他人进行心灵沟通,即使是他们的亲人。离婚后的独身者,虽然形式上又回到了自由的单身状态,但内心世界和结婚前的单身状态迥然不同,没有了开心、憧憬,多了痛苦、忧愁与失望。这种精神上和感情上的孤僻状态,极有害于心理健康和以后的生活。

  5. 离婚带来的悔悟心理

  有些人离婚后,体会到了单身生活的孤独艰辛、再觅婚姻的曲折、子女感情的牵挂,使他们不得不反思当初离婚的草率,从而产生了悔悟心理,“还是原来的好”。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不少人“好马又吃回头草”,走上了复婚路。

  6. 离婚带来的再婚随意和畏惧心理

  离婚者不堪心理和生活的痛苦折磨,会如落水者一样近乎本能地寻求解脱。但年龄渐长,又加上孩子、财产等复杂因素,使不少再婚者将感情放在了次要位置,往往为了更容易地生活而随意结婚。

  有过婚姻破裂经历的人,会渴望在新的婚姻中得到心理补偿,但又怕婚姻破裂的悲剧重演,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这种心理,即使真的再婚之后,也过得不会轻松。

  离婚受伤最深的不是父母,而是孩子

  某男孩刚出生时,父母就关系不和,由不断的争吵发展到拳脚相向,终于在孩子不满一岁时离了婚。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过。母亲极其痛恨孩子的父亲,于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不断在孩子面前灌输母亲的不幸及父亲的坏处,甚至要孩子对外称父亲死了。孩子的父亲有时来看看孩子,母亲坚决不让,连送给孩子的礼物都给扔到门外。孩子在残缺家庭中逐渐长大,到了幼儿园后不肯合群,不愿与小朋友及老师多讲话,常常一个人呆坐一边,小大人似的想着心事。如果偶尔哪一个小朋友惹恼了他,他就会马上跳起来,与小朋友打架。到了小学,这一现象越来越严重,学习上有了困难也不愿向同学或老师请教,学习成绩很差。

  这是由父母离婚导致儿童心理异常的一个典型例子。

  国外的一些调查表明,受父母离异影响最大的是2~5岁的学龄前儿童,表现为强烈的情绪反应,主要有恐惧、自责、退缩等;学龄儿童常见的心理反应是抑郁、焦虑、恐惧,在同伴面前自卑。这种精神方面的挫伤还影响孩子的学业,如成绩差、说谎、逃学、攻击人等。到青少年时期则主要表现与父母疏远,过早结交异性朋友、离家出走、酗酒,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离婚对许多儿童的伤害一直会持续几十年的时间。

  美国研究者从1971年开始跟踪研究旧金山湾地区的100名儿童,从他们的父母离婚时开始一直到他们成年。在25年的跟踪研究中,研究者还访问了44名来自完整家庭的儿童。他们与那些离婚家庭的孩子一起长大,并上同样的学校。通过比较这两组儿童的生活经历,研究者发现,父母离婚对儿童的情感生活有深远和持续的影响,这样的影响在他们成年后自己的成人关系中会明显地表现出来。离婚家庭的孩子所经历的生活充满了陷阱。他们害怕失去,对灾难感到恐惧,在青年时期更多地使用毒品和酒精。研究表明,他们与那些来自完整家庭的孩子相比,拥有婚姻的人更少,有孩子的人也更少,而离婚率更高。虽然大部分离婚家庭的孩子最终克服了困难,过上正常的生活,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犯更多的错误。研究还表明,父母离婚时,孩子越小,经历的伤害就越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为了孩子必须维持糟糕透顶的婚姻。

  研究者还说,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离婚对孩子是有利的。比如父母中的一方能从根本上改善孩子的生活,并成为孩子好的榜样。但如果离婚使对孩子的抚养更困难的话,生活对孩子就更加艰难。

  国内的研究资料也显示,离婚家庭中的儿童比和睦家庭的儿童存在更多的心理卫生问题。男孩子主要表现在行为方面异常,如对人冷淡、无动于衷,不愿与人交谈,易烦躁、发怒等;女孩则以情感障碍为主,表现为爱哭,过分胆小或焦虑、闷闷不乐,觉得低人一等。年幼组以情绪异常为主,而大年龄组在行为、情绪、性格等方面均可能异常。对父母离婚的不满和愤怒常常迁怒于同龄伙伴,极易演化成攻击行为,影响自己的结伴能力,引起社会适应障碍。

  因此,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和教育,建议各位爸爸妈妈们谨慎处理婚姻矛盾,对待离婚应采取克制、理智、心平气和的态度,不要轻率离婚。如果不得已非要离婚的话,也应了解孩子可能受到的心理冲击,采取预防措施,使孩子在思想情绪上逐渐接受父母离异的现实,让他们平安地度过这一特殊时期。社会也应当关心爱护这样的孩子,不能歧视他们,不能损伤他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但不能因此而反对一切离婚。因为离婚本身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如果硬要那些感情确己破裂的夫妻勉强凑合在一起,那么孩子就会整天生活在父母的战争中,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同样是非常不利的。

  心平气和,协议离婚

  离婚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是十分有害的,然而对于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修复无望的夫妻来说,勉强维持即将倒塌的围城、长期忍受同床异梦的折磨,对身心健康又是何等不利!

  该离就离吧,但是要提醒离婚者的是,在离婚的前前后后要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维护好自身和子女的身心健康。

  1. 将离婚当成解脱,重获新的人生

  应该这样想:终于解脱了,再也不必忍受同床异梦的折磨了,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了。其实这正是法律规定离婚自由的根据所在。社会的正确理解与支持,可以帮助离婚者振作精神,走出离婚的心理阴影。

  2. 离异双方要心平气和,切勿报复

  离异者要注意保持一种理智、达观的心态,拿出一定的美德风范,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到好离好散,切勿在经济上、心理上和身体上报复对方。近年来,人们也正力求以一种稳妥、友善的方式进行离婚,心平气和的“协议离婚”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这是进步的表现。

  3. 要坦然面对现实,积极转移注意力

  离婚后,不要再怨天尤人,要坦然接受现实,积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减轻离婚的痛苦。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事业进步和对长幼的爱上,冲淡离婚的心理阴影;要鼓足勇气、投身到集体中去,获得集体的关怀和温暖,不可整天自我封闭、长吁短叹、难于自拔;或投身到大自然中,借美丽的自然风光欢愉身心、豁达心胸,这些将有助于摆脱心灵痛苦。

  4. 注意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离异者,无论是在离婚过程中还是离婚之后,都要注意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双方必须继续承担起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怀和保护,继续培养其对父母双方的感情,训练孩子的自我照顾能力。双方要用爱心去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一旦发现孩子出现了不良心理反应,要及时请专业人士对其进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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