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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要读心理学大全集》 作者:牧之

第58章 女人性爱心理探趣 (1)

  女人因何有性与爱的心理冲突

  日常生活中常有些女性相信:女人要的是爱,而男人要的只是性。一般说来,处于人生两个阶段的女性最容易产生这种认识。一个阶段是从情窦初开直到婚前恋爱期。这时的女性最容易崇拜和追求充满浪漫色彩的精神型情爱,如果发觉男友具有性的意图或目的,就会非常失望,感到自尊心受了伤害,甚至“看破红尘”。还有一些女性体验到自己的性冲动和性饥渴之后,感到羞耻或自卑,觉得这会损害自己的纯情,玷污自己追求的浪漫爱情。

  第二个阶段是结婚一段时间之后,有些女性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性生活不和谐,甚至厌倦性生活。她们又会觉得性生活是多余的,是自己单方面做牺牲,因此更加留恋和寻求曾有过或不曾有过的浪漫爱情。

  这两个阶段的女性心理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把自身的性与爱看成是矛盾对立的,甚至是不可兼得的。这种认识往往潜伏在女性的内心深处,不遇到具体事,连自己也很难察觉。凡是把性与爱看成矛盾的女性,一般都会出现某种程度的性生活不和谐,都会强烈地需求脱离性实践的、非常虚无飘渺的梦幻式情爱。相当多的女性不明白其中的原因,误以为这种需求是情趣高尚纯洁的表现,结果往往造成婚前婚后的感情危机,严重的还会形成癔病型人格,不利于身心健康。

  其实,无论从生理上、心理上,还是从社会角度来看,性与爱的相互关系在男女之间虽然有差异,但对女性本身来说却是一致的。

  首先,从个人成长史来看,性与爱是共同产生并相互推动的。青春期到来之际,不仅性的器官和内分泌系统在发育变化,大脑皮层中的性控制区与情感控制区也在一同发育成熟,民间说“发身才懂情事”就是这个道理。青春少女对纯洁爱情的梦幻中,一般虽无具体性生活的景象,却包含着大量的性象征、性暗示和性躁动;而不论女性以何种方式出现性亢奋或性行为,其心理感受和效应,与爱情的满足实在是没有本质区别。性发育不良的女性一般很难有爱的激情,而爱心不足的女性也很难投入实际性活动。两者实际上缺一不可。

  其次,女性在性活动中和恋爱中所寻求的身心目标也是一致的、相互促进的。女性性高潮所带来的身心体验,往往就是少女时节纯洁情梦中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因此大多数女性才会在婚后越来越喜欢和依赖规律的性生活。尽管多数未婚女性都强调没有爱情自己不会投入性生活,但多数妻子也认为:没有和谐的性生活,爱情就无从谈起。尽管许多女性是爱到一定程度才开始性生活,但不少女性则是在美好性生活推动下才产生或感受到爱。当然,更多的女性是性与爱相互推动。可以说,具有性与爱的妻子不一定必然幸福,但两者缺一的女性却肯定不够幸福。

  对于绝大多数把性与爱视为矛盾的女性来说,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她们把爱情看得过高过重,而在于她们把性看得太低太轻。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对性严厉禁锢,却允许一定程度地“言情”,因此,即使反封建的五四运动也只得首先以要求爱情为旗帜和武器,对性问题谈得较少,更没有深入到女性性权利的层次上来。近年来,女性虽理所当然地首先呼吁和寻求爱情,但对自身性存在与性权利的认识同样也没有跟上来。这种文化倾向不自觉地把性与爱人为割裂,使相当多有文化的女性误认为爱情绝对美好、性事绝对丑恶。她们越是不懈地追求爱情,就越是不自觉地贬低和压抑自己的性存在。

  在一个理想的婚姻或理想的社会里,无论把爱情的地位和作用提多高也不算过分,但是与此同时也必须把女性的性需求和性权利提高到同等地位,尤其需要尽一切努力使性与爱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如果仅仅在爱情方面“单项突出”,就是自己破坏了自己身心本来就有的内在统一和一致,很容易造成自寻烦恼甚至自我摧残,反过来又会严重削弱甚至毁掉已有或将有的爱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性寻求和坚持自己的性权利,不但不是忽视或降低情爱,反而是在追求美好爱情的道路上获得了全面的推动力。这就是我们当前应看重提倡女性性权利的基本理由之一。

  女性朋友对此冲突大可放心,这是正常现象。

  性爱中女性的共同性心理

  女性性爱中的性心理微妙而难以捉摸,即使是朝夕相伴的丈夫,也难以完全明了。然而,女性在性爱过程中往往有意无意地表现出一些共同的性心理现象。

  1. 激发性爱的因素

  丈夫的贴心关怀能激发女性性爱的快感和满足感。女性常担心自己魅力渐失而失去丈夫的爱。所以,丈夫的关怀体贴自然是对妻子最好的抚慰,从中妻子可以品味到爱的温暖、温馨以及自己的“魅力不减当年”。如此,妻子就会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丈夫作为一种回报,期待着与丈夫共度性生活中那震撼人心的时刻,性爱中的满足感自然也更加强烈。

  性交前的真诚交谈,更能刺激女性的性欲。丈夫柔情蜜意的话语能让妻子备感温暖,舒心惬意的交谈能够加强随后的性体验。尤其对于那些忙于工作、家务和子女的女性,和丈夫的交谈其实就是一种性满足。可是,很多丈夫粗心大意,经常忽略这一点。

  2. 性爱的整体感

  男人是为了做爱而做爱,达到了性高潮也就得到了满足。与此不同,女性对性爱要求一种整体的感受,做爱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已。她们最大的心愿是被人爱。这里的爱当然远不止做爱。如果丈夫平时对待她的行为、态度不够好,即使是无意的,使她感觉到没有被好好地爱,那么她在性交过程中的反应就会比较消极。把生活中的小事和性爱联系在一起,就是女性的性爱整体感。

  3. 性生活的配合

  女性不喜欢开门见山的性爱,她们渴望得到丈夫的关怀爱抚。温柔或是热烈的拥抱、抚摸、接吻等等,都会让她们激情奔放,甜美的性爱也就水到渠成,且性高潮会很快到来。高潮之后,她们的性快感消失得缓慢,所以希望继续得到男人的温存与爱抚。丈夫此时应该理解和配合妻子,不要完事就酣然入梦,那样会伤害妻子的心。

  女人的婚前性行为心理

  性科学研究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核心性性行为(即发生良性关系),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类性行为。这里的婚前性行为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核心性性行为,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女方往往是直接受害者。在我国,婚前性行为是被社会舆论、道德所不提倡的。

  女性对于婚前性行为问题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可以概括为以下10大误区:

  1. 崇尚性自由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西方文化思潮和性观念迅速涌入,冲击了我国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性自由,想冲破“传统”,其性观念已和原始本能需要画上了等号。有些女青年认为“既然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只要自己爱得快乐就行”,“怀孕怕什么,性爱没有罪”,“女人不做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据调查,32.67%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19.7%的女性性交后对之根本无所谓,“就那么回事”。观念变了,行为自然也改变。很多女孩在还不懂得如何恋爱的时候就发生了性行为。扭曲的性观念催生了扭曲的性行为,演绎了一个个自作自受的故事。

  2. 追求“新”恋爱方式

  现在的中国社会,多层次、快节奏、多色彩,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化。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等等。

  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3. 性探秘心理

  许多书籍刊物传递着性知识,但大都偏重于性器官、性生活内容的介绍,性心理、性道德教育知识贫乏,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以及马路、大街上搂腰搭肩,抑或拥抱、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这种文化氛围激起、深化和现实化了少女的性好奇心理,由观望很快发展为亲自尝试,以至于在恋爱期间主动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绝男方提出的性要求。很多女孩一时好奇或冲动发生了性关系,最后怀孕而不得不流产,对其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4. 感激男友,献出贞操

  有些女孩十分珍视贞操,绝不轻易奉献,但往往经不住男友的甜言蜜语和苦苦哀求而防线崩溃。有的女孩,因为男友对自己殷勤照顾或为自己及家人做出了很大牺牲而感到心有不安和十分感激,于是把满足男友的性要求当作对他的回报。

  5. 一气之下,发生关系

  青年男女逆反心理往往比较严重,如果恋情遭到他人干扰、父母竭力反对、亲友百般阻挠,他们不但不终止恋爱关系,反而会更密切,可能一气之下发生关系,以“生米煮成熟饭”的既成事实来抗拒环境阻力。

  6. 换取虚荣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部分女青年虚荣心极强,攀比、追求高消费的心理严重,傍个有钱人成为她们的追求和理想。男人们自然非常识趣,不惜挥金如土换取美貌女子的身体。于是,女子以肉体换取财物的丑陋婚前性行为频频发生,而且是和有名有钱人。这样的女性,最终要么两手空空,要么一生都体验不到真正的幸福。

  7. 消除男友的疑虑

  有的女子碰到了梦中的“白马王子”,生怕他跑掉,于是主动发起进攻。可男人往往如此,女方越主动,他反而越不放心对方,态度谨慎、模棱两可。这种情况下,有的女子为了表示自己的真诚或不被男方抛弃,急匆匆以身相许,采取了所谓“以性锁情”的举动。其实这种做法非常拙劣,往往会让男方鄙视,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8. 了解男友性功能

  出于这种动机而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女性,多是大龄未婚者。她们深感择偶不易,期望婚姻美满,因而宁愿与自己满意的恋人在婚前性交以了解其性功能,也不愿婚后无“性福”。

  9. 使爱情关系升级

  有的女青年把“性”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认为:发生关系可以维持和深化爱情;婚前发生性关系是恋爱的必经之路,可以早日确定关系,使爱情升级,加固双方凝聚力。可一旦发生了关系,可能使女方对男方的吸引力骤减,反而容易使他们变心。

  10. 维持婚约关系

  据北京一项调查,90.7%的发生婚前性行为的青年男女有明确的婚约关系,但因无住房、经济困难、工作不在一起、不到法定婚龄等种种缘故而迟迟不能结婚。为了维持这种婚约关系,双方就经常发生性行为。

  女性应该反思或纠正上述十个心理误区,重塑性认知、性观念和恋爱观,避免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神秘夜晚,女人沉醉温柔乡

  1. 女人白天为了保护自己而隐藏肌肤,夜晚为了展现自己而裸露肌肤

  女人到了夜晚,不但喜欢穿着薄薄的衣服,更是喜欢花花绿绿,大胆而新潮的服装,因为她们在无形中以服装来强调昼夜的不同,当然,她们也明白如何强调自己的魅力。

  2. 女人白天虽然很正经,夜晚只喝了点酒,就会变得很大胆

  没有什么事能像酒醉一样能让女人忘怀白天的一切,微薄的烈酒可达到让她放松心情的目的。继而和她面对面的交谈,则她会敞开心扉,而且迟早会拿掉内心的障碍。心理上的陶醉是赢得女人芳心的王牌。

  3. 女人在夜晚的“音”、“光”等小道具的刺激下,生理兴奋容易变成性兴奋

  舞厅可以说是促使女性生理兴奋的最佳场所,在刺耳的大音响之下,男女随着音乐的旋律,热情地扭摆身体会使兴奋高涨。这种兴奋一经挑起,就容易转变成性兴奋,也容易做出越轨的行为。而音乐的强烈节奏、光线造成的幻象和身体的跃动所造成的心理兴奋,再加上夜晚的“非日常性”所带来的陶醉状态,这些会使人的逻辑性思考能力减弱,感情也会变得更加亢奋。

  4. 女人白天视汽车为交通工具,夜晚视汽车为醉心的床

  有一位影评家说:“对年轻女子而言,汽车是要抛弃处女膜所用的床。”因为,汽车可谓只是属于他们二人的空间,而且其隐密性也不差,何况汽车可以任意移动,所以难免会刺激年轻人的性冲动。在汽车中可以给予女人相当的安全感,进而让她在无形中放开了心胸,并且难免会陶醉在仿如依偎于对方怀中的浪漫气氛里,而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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