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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 作者:沈石溪

第26章 辉煌的猎狗生涯(1)

  这儿地属滇北高原,海拔高,气候寒冷,尕玛尔草原要到仲春时节才一片翠绿,像个情窦初开的姑娘;到了夏天,五颜六色的野花一开,草原就像个盛妆打扮的新娘;秋天一片金黄,天高云淡,像个穿戴得珠光宝气的贵妇人;冬天冰雪覆盖,一片耀眼的白,像个纯洁无瑕的少女。

  一年四季,只有残冬和早春交接的季节,尕玛尔草原才暂时失去美感。

  眼下正是残冬和早春交接的季节。

  放眼望去,一丛丛杂乱的枯草,枯草间铺着残雪,潮湿泥泞;黄的枯草白的残雪黑的泥土,尕玛尔草原色彩单调,景色苍凉,不堪入目。

  然而,这却是一个狩猎的好季节。

  冬眠的动物如狗熊、刺猬、旱獭、黄鼠等,被一天暖似一天的太阳催醒,饥肠辘辘,急不可耐地跑到尕玛尔草原来觅食;候鸟和那些迁徙到南方去过冬的麋鹿角马之类的动物,开始往回迁;憋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食肉兽们,纷纷从日曲卡山麓下到草原来,想在尕玛尔草原这个大食盆里捞一把,补充冬天体内大量消耗的脂肪。

  尕玛尔草原变成了广阔的猎场,猎人们都想在这猎场上大显身手。

  猎户寨组织了一场集体狩猎,二三十个猎手,二三十条狗,浩浩荡荡开进尕玛尔草原,沿着一条刚刚解冻的小河,搜索前进。

  狗群走在人群前头,为猎人开路,也为猎人寻找捕猎目标。

  白眉儿夹在狗群中间,它是第一次参加人类社会的打猎活动,有一种历经磨难终于成为猎犬的喜悦,兴致特别高,眼睛睁得很大,东张西望,唯恐错过可疑的迹象,三角形的耳朵竖得笔直,凝神谛听四周的动静,鼻翼不断地翕动,分辨着各种各样的气味。

  队伍从小河边一片芦苇丛边走过去。芦苇丛不大,方圆才几十米,干枯的芦苇秆东倒西歪,疏疏朗朗,视线可以穿透。

  走在狗群最前列的老黑狗黑虎朝芦苇丛瞄了两眼,没有停顿;跟在老黑狗身后的狗们也懵懵懂懂地走了过去。白眉儿在芦苇丛边上走着,仔细看了看,也没看出什么蹊跷,认真听了听,也没听出什么名堂。快走过芦苇丛了,它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烦躁,第六感告诉它,不该这么轻率地放弃这片芦苇丛。它停了下来,逸出狗群,紧走几步,来到芦苇丛前,鼻子贴着地,使劲嗅了嗅,水的清新,土的芬芳,芦苇残枝的甘甜,草原特有的馨香,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不不,清新的水的气味里,似乎搀杂着一丝腥味,这是一种食肉兽身上发出来的腥味,骚臭臊热,很不中闻哩。虽然那腥味极淡极淡,若有若无,它还是准确地捕捉到了。

  白眉儿出身在埃蒂斯红豺群,豺的嗅觉普遍比狗的嗅觉要灵敏些。

  “汪汪汪,汪汪汪,”它朝芦苇丛发出一串猛烈的吠叫。

  狗群停了下来,猎人们也驻足观望。

  “白眉儿,你发现这里头有猎物?”阿蛮星走过来,拍拍它的脑门问。

  “汪汪汪”,是的,主人,这里头有你感兴趣的猎物。

  酒糟鼻也走了过来,解下猎枪,随意在芦苇的残枝间拨弄了几下,猫着腰朝里望了望,说:“啥也没有。哦,这么多的狗都不叫,证明里头不会有什么。难道说这么多双狗眼睛,还不如它白眉狗一双眼睛?这么多只狗鼻子,还抵不上它白眉狗一只狗鼻子?”

  “是啊,”那位名叫独眼阿炳的猎手附和道,“我的阿黄第一次跟我上山打猎,在一个土洞前大惊小怪地又叫又嚎,我还以为发现了什么值钱的猎物,跟着它折腾了大半天,终于把那东西从土洞掏了出来,一看,嘿,原来是只老鼠。”

  嘻嘻,哈哈,咿咿,呵呵,猎手们笑成一片。

  老黑狗黑虎大概从猎人们讥诮的笑声中感觉到了什么,不屑地朝白眉儿瞄了一眼,然后向前方吠叫一声,大踏步离开芦苇丛,向小河上游走去。

  老黑狗是狗群的头领,它一走,其他狗也跟着走了。

  这表明整个狗群都认为白眉儿是在捕风捉影。

  白眉儿纵身一跃,钻进芦苇丛。那芦苇的枝叶全掉落了,上半截是光秃秃的枝秆,显得稀稀拉拉,似乎一眼就能望穿,但靠地那半米,堆积着落叶和被雪压倒的枝枝蔓蔓,密匝匝的,费很大劲才能钻过去。向前钻行了十几米,那股腥臊味越来越浓,越来越清晰可闻。又钻行了十几米,它看见在一堆腐叶后面竖着两只形状很奇特的耳朵,大圆三角,凹部很深,尖部有一撮相当长的黑毛,就像一片倒挂的桑树叶;它一眼就认出这是猞猁的耳朵,森林百兽中,唯有猞猁的耳朵尖长有这样一撮长长的黑毛。那两只猞猁耳朵不停地左右摆动,那是在捕捉感兴趣的声音。

  怪不得离得那么近,狗群没能发现任何迹象,就连它白眉儿也差点被骗过去了;那只猞猁隐藏得十分巧妙,四肢趴开,整个身体和脑袋几乎都埋在一堆松软的芦苇叶里,外头根本无法看见;纹丝不动,不发出一点响声,那食肉兽身上刺鼻的腥臊臭也因身体静止而相对凝固了;化冻的土,腐败的叶,散发着浓重的气味,也掩盖住了猞猁的体味。

  这真是一只狡猾的猞猁,发现大群的狗和大队的人走过来,逃跑吧,地形对它极为不利,四周是一览无余的草原,没有树,也没有灌木丛,很容易遭狗群围追堵截,也很容易遭猎枪暗算,干脆就地藏身,还真差点让它蒙混过关了。

  “汪”,白眉儿绕到猞猁侧面,龇牙咧嘴地吠叫一声,跃跃欲扑。猞猁再也藏不住了,吼了一声,跳起来蹿出芦苇丛,夺路奔逃。

  “奶奶的,这芦苇丛里,果然有值钱的猎物。快,快开枪!”

  砰,砰砰砰,猎人们仓促开枪,子弹在猞猁四周的草地上溅起一朵朵泥蘑菇,却没打着猞猁。砰,砰砰砰,第二排子弹射出去,只见正在奔跑的猞猁左前腿突然弯曲,闪了个趔趄,很快又向前飞奔。速度似乎比刚才慢了些,身体动作也没刚才协调,一只肩胛高,一只肩胛低,微微有点跷。

  显然,猞猁中了一枪,但没打着要害,受了点轻伤。一眨眼的工夫,猞猁已逃出两三百米远了,逃出了老式猎枪的有效射程。

  “快,快放狗追!”

  狗群这才如梦初醒,像一阵疾风似的朝猞猁追去。

  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追逐。

  猞猁不愧是林中猛兽,虽然身躯没有虎豹伟岸,但生存意志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前腿弯挂了彩,一路跑,一路滴着血花,但仍顽强地朝离草原最近的一条山沟飞跑而去。芦苇丛到山沟大约有三千米的路程。

  这是一场比意志比耐力的生死角逐。

  开始,老黑狗黑虎还跑在狗群的最前面,一路追,一路咆哮,还很有点狗群领袖的风采。但老黑狗毕竟年老体衰,没追多远,就心跳气喘,力不能胜,速度越来越慢,与七八条不中用的草狗一起,渐渐落到狗群的后面去了。

  公正地说,年轻力壮的狗在短距离内奔跑的速度不亚于猞猁,但狗是短跑运动员,爆发力可以,耐力不行,距离一长,便力不从心了。

  猞猁身上的筋腱比狗要发达得多,身体素质也要好得多,耐力很强。

  开始一千米,狗群中大部分狗充分发挥了爆发力强冲刺速度快的优势,很快将两三百米的距离缩短到二三十米,一条名叫阿花和一条名叫阿黄的猎狗甚至快踩着猞猁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在追了。但一千米后,狗的优势就逐渐消失,彼此间的距离又慢慢拉大到两三百米。

  唯有白眉儿仍保持着前一千米的追击速度。它是豺和狗的混血儿,豺由于长年累月在山野捕猎,性格坚毅,很能吃苦,耐力比狗要强得多,它具备杂交优势,既有豺的耐力,又有狗的爆发力。追到两千米左右时,其他狗都落到后头去了,只有白眉儿仍紧紧跟在猞猁身后,彼此间的距离大约是五六米。

  假如猞猁前腿弯没负伤,这将是一场毫无希望的追逐;最后一千米猞猁会越跑越快,尽管白眉儿有豺的吃苦耐劳和狗的爆发力,也望尘莫及的;无论是豺还是狗,都无法追上一只健康的猞猁。但这只猞猁负了伤,情况就有所不同,两千米后,非但不能加速,还一点点慢下来。到了两千五百米时,白眉儿已差不多踩着猞猁的尾巴在追了,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猞猁的两只招风耳朵转向身后,注意听取身后的动静;这是猫科动物的一种特殊技能,危急时刻耳朵能作一百二十度左右大方位的扭转,像雷达似的可以定向捕捉声音。又跑了约一百多米,猞猁一面跑一面回头张望,神色惊慌。突然,猞猁跑进一片积水的草滩,被融化的雪水沤腐的草实在太滑了吧,它像舞蹈似的东倒西歪,难以保持重心。它心慌意乱,跳跃起来,大概是想跳出这片积水的草滩,结果,嘿,惨啦,刚刚落在冰渣上,吱溜,滑了出去,滑出五六米远,又重重跌了一个筋斗;抖抖颤颤刚站起来,还没站稳呢,又訇地倒了下去;那受伤的前腿弯亮在外面,创口血肉模糊,还在滴着血;身体在积水里打了个滚,身上沾满了冰渣、泥浆和草叶,肮脏邋遢,落魄潦倒;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角吐着白沫,显得已精疲力竭了;脑袋垂在地上,看来求生的意志已经崩溃;望着白眉儿走近,用嘶哑的嗓门绝望地哀嚎了两声。

  啊哈,白眉儿高兴极了,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猞猁给制伏了。瞧眼前这只猞猁那副熊样,已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其他狗都还没有追上来呢,是它独自把猞猁给制伏的;主人和其他猎手正在往这儿赶,人的视觉虽然较差劲,但这一带草原无遮无拦,是可以看见这里的情景的;它应当趁别的狗还没赶到,扑到猞猁背上去噬咬,咬断猞猁的脖子,展现自己敢于只身对付猛兽的胆魄与才干。

  表现自我价值,是生命的一种本能冲动。

  它紧跑几步,绕到猞猁面前;反正这倒霉的猞猁已虚弱得连站也站不起来了,迎头扑咬,更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猛犬大无畏的风采。它四肢弯曲,身体重心后倾,准备跃上去了。突然,它发现眼前这只猞猁好面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哦,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它被豺王夏索尔赶出埃蒂斯红豺群,饿了好多天好不容易逮着只小斑羚,就是让这只猞猁给抢走的。没错,就是这家伙,灰色的皮毛间像繁星似的密布黑色斑点,四只爪子雪白,上嘴唇两撇长长的银须,浅蓝色的眼珠,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确确实实就是这家伙。狗的记忆力很强,几乎能过目不忘,更何况这只猞猁在当时还差点要了它的命。

  猪娘养的,你也有今天哪。白眉儿恨不得立刻跳到猞猁背上去咬它个稀巴烂,一解心头之恨,可是,一种不祥的感觉和顾虑却油然而生,抑止了它的冲动。它想起小斑羚被抢的情景,当时它实在是气不过,看看猞猁好像毫无戒备的样子,想从背后偷袭夺回千辛万苦才猎获的小斑羚,结果上当受骗,连自己也差点成为猞猁的食物。历史的教训值得总结,这只猞猁狡诈无比,善于制造假象,自己应该多长一个心眼。

  它收回了跳跃的姿势,仔细观察起来。唔,这家伙虽然趴在地上似乎连站也站不起来了,但身体并没瘫软;腰不是向下凹塌,而是向上拱起,四条腿上的肌腱也绷得紧紧的,凝聚着力量;尤其可疑的是那条短短的红尾巴,并没耷落在地,而是平平地举在空中,假如身体真的虚弱得无力站起,尾巴便应当萎软得像条死蛇缩在股沟里。对有尾动物来说,尾巴是在剧烈运动时协调身体各个部位的重要器官,好比舵,平举就意味着向前冲击;两只眼睛就更邪乎了,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门窗,求生的意志要真是崩溃了,眸子应黯然无光,发呆发愣,散乱失神,可这家伙此刻的眼睛却眸子贼亮,滴溜溜乱转,显得阴险残忍。可以这么说,面前这只猞猁的身体是形散神不散。

  是在装死,想要诱骗?完全有可能!

  让它生疑的地方还很多呢。猞猁不是易碎的玻璃器皿,怎么可能跌了一跤就一下子跌得连爬也爬不起来了呢?像猞猁这样身体灵巧的猛兽,怎么可能一脚踩滑滑出五六米,还摔了个筋斗?倘若是在斜斜的冰坡上,滑这么远跌这么重还说得过去,在平平的草滩上,这么个滑跌法,真叫狗难以相信。不错,草滩上有融化的雪水,一片泥泞,是有点滑,但猞猁属猫科猫属的动物,身体平衡的能力胜过任何陆上走兽,即使从高高的树上摔下来,也永远四爪先落地,从不会摔筋斗;再说猞猁的爪鞘极长,比狗的爪鞘要长两倍,弯如钩,硬如铁,能抓稳笔直的树干,伸缩自如,重心稍有偏仄,刹那间尖爪就应张开,像四只锚一样,抓住草根抠住砂砾保持平衡,绝不该像笨拙的猪一样摔得在地上打滚的。

  小心有诈。谨慎不是懦弱。

  白眉儿正在犹豫时,狗群已赶到草滩,不一会儿,老黑狗黑虎也气喘吁吁地赶来了,狗们把猞猁团团包围起来,兴奋地狂吠乱叫。不远处传来猎手们的呐喊声,狗们愈发激动,在猞猁身边舞兮蹈兮,有几条胆大的狗甚至冲到猞猁面前汪汪吠叫,近得嘴唇都差不多触碰到猞猁银白色的胡须了。

  狗就是这个德性,得势便猖狂。

  猞猁仍然是口吐白沫瘫卧在地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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