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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 作者:贾思勰

齐民要术卷第十 芭蕉四八

  芭蕉四八

  《广志》曰(一):“芭蕉【一】,一曰‘芭菹’,或曰‘甘蕉’。茎如荷、芋,重皮相裹,大如盂升。叶广二尺,长一丈。子有角【二】,子长六七寸,有蒂三四寸,角着蒂生,为行列,两两共对,若相抱形。剥其上皮,色黄白,味似蒲萄,甜而■,亦饱人。其根大(二)如芋魁,大一石,青色。其茎解散如丝,织以为葛,谓之‘蕉葛’。虽■而好,色黄白,不如葛色。出交址、建安【三】。”

  《南方异物志》曰(三):“甘蕉,草类,望之如树。株大者,一围余。叶长一丈,或七八尺,广尺余。华大如酒杯,形色如芙蓉。茎末百余子,大名(四)为房。根似芋魁,大者如车毂。实随华,每华一阖,各有六子,先后相次,子不俱生,华不俱落【四】。

  “此蕉有三种:一种,子大如拇指,长而锐,有似羊角,名‘羊角蕉(五)’,味最甘好。一种,子大如鸡卵,有似牛乳,味微减羊角蕉。一种,蕉大如藕,长六七寸,形正方,名‘方蕉’,少甘,味最弱。

  “其茎如芋,取,濩【五】而煮之,则如丝,可纺绩也。”

  《异物志》曰(六):“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七),取,濩(八)而煮之,则如丝,可纺绩,女工以为絺绤(九)【六】,则今‘交址葛’也。其内心如蒜鹄头【七】生,大如合柈(十)。因为实房,着其心齐;一房有数十枚。其实皮赤如火,剖之中黑。剥其皮,食其肉,如饴蜜,甚美。食之四五枚,可饱,而余滋味,犹在齿牙间。一名‘甘蕉’。”

  顾微(十一)《广州记》曰(十二):“甘蕉,与吴【八】花、实、根、叶不异,直是南土暖,不经霜冻,四时花叶展。其熟,甘;未熟时,亦苦涩。”

  (一) 《艺文类聚》卷八七“芭蕉”引《广志》“升”作“斗”,无“二”字,“子有角”脱“子”字,“有蒂……行列”作“四五寸二三寸”,不可解,无“其根……青色”句,“不如葛色”作“不如葛赤色也”(《南方草木状》同)。《太平御览》卷九七五“甘蕉”引脱“一曰芭”三字,致不可解,“有蒂”作“或”,无“角着蒂”及“■,亦”诸字。余并同《要术》。

  (二) “大”,下文既说“大一石”,并据下文引《南方异物志》“根似芋魁”,应衍。

  (三) 《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均引作《南州异物志》、《御览所引“广尺余”下有“二尺许”,“茎末”上有”着”字(较妥),“蕉大”无“蕉”字,“长六七寸”上有“子”字,无“名方蕉”,“取濩”以下作“取以灰练之,可以纺绩”。《类聚》所引,大致同《御览》(间有脱误),惟“实随华”下有“长”字,“牛乳”下有“名‘牛乳蕉’”,都比较合适;“少甘,味最弱”作“少甘,最不好也”;“其茎如芋”以下作“取其叶,以灰练之,绩以为彩(应是“丝”字)”。《南方草木状》记述“甘焦”是《广志》、《南州异物志》所记的综合(并兼采《南方草物状》)。其所采《南州异物志》则与《类聚》、《御览》所引类似,至可注意。

  (四) “大名”,各本及《类聚》、《御览》引以至《南方草木状》所因袭,均同,费解,疑系“六各”之误,因下文有“各有六子”。但这个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渐西本从吾点校删“大”改“名”为“各”。

  (五) “蕉”,明抄误作“旧”,据他本改正。

  (六)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异物志》只是:“芭蕉,茎如芋,取镬煮之,如丝,可纺绩为絺绤。”《太平御览》卷九七五所引,”取濩而煮之则如丝”作“取镬煮之为丝”,“绤”下无“则”字,无“着其心齐”句,无“饴”字,余同《要术》。

  (七) “芋”,各本讹作“芽”,据金抄及《类聚》、《御览》引改正。

  (八) “濩”,各本讹作“蕉”,据金抄改正。《类聚》、《御览》引作“镬”,亦讹。

  (九) “绤”,金抄、明抄作“■”,俗讹字,他本及《类聚》、《御览》引作“绤”。

  (十) “合柈”,明抄、湖湘本等讹作“今拌”,据金抄及《御览》引改正。

  (十一)“顾微”,明抄讹作“顾征”,据他本及《类聚》、《御览》引改正。

  (十二)《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顾微《广州记》同《要术》,但”直”讹作“真”,“甘”讹作“耳”。《艺文类聚》卷八七引亦同《要术》,但错误更多,至不可读。

  【一】 “芭蕉”,这里指芭蕉属的甘蔗,俗名香蕉。它和同属的芭蕉是二种植物,但很像,古人常指为同一种植物。

  【二】 “子有角”,意谓子结成角状,如豆荚之俗称豆角之类。

  【三】 建安,见“橘〔一四〕”注释【二】。

  【四】 清李调元《南越笔记》卷十四“芭蕉”记载:“每一花开,必三四月乃阖。一花阖,成十余子,十花则成百余子。大小各为房,随花而长,长至五六寸许。先后相次,两两相抱。其子不俱生,花不俱落。”这段话像是参考《南方异物志》作补充的。

  【五】 清吴震方《岭南杂记》卷下:“有蕉葛,不花不实,人家沿山溪种之。老则砟置溪中,俟烂,揉其筋,织为葛布,亦有粗细。产高要广利宝查等村者佳。”《南越笔记》卷五“葛布”:“蕉类不一。其可为布者曰‘蕉麻’,山生或田种。以蕉身熟踏之,煮以纯灰水,漂澼令干,乃绩为布。……广人颇重焦布,……每当墟日,土人多负蕉身卖之。长乐亦多蕉布。所畜蚕,惟取其丝,以纬蕉为葛,不为绸也。……焦布与黄麻布,为岭外所重。”说明蕉类纤维的广泛利用。甘蕉主干及叶鞘的纤维可供织布、打绳索等用。“濩”的原意是霤水,这是作沤治讲。

  【六】 “絺”音痴,是细葛;“绤”音隙,是粗葛。下文“则”作“即”字用。

  【七】 “鹄”是天鹅,头部有肉疣壅起,即所谓“鹄头”。大蒜头也像这个样子,故称“蒜鹄头”。“合柈”是腹部向外凸出的圆形容器。这里是指自叶丛中央长出的大花丛。

  【八】 “与吴”,与吴地的芭蕉比较。“吴”,《类聚》引作“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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